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股权转让
塘沽公司律师 股权协议书
时间:2013-09-05 23-53-1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4 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 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三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

    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已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甲方占      股,乙方占      股

    四、分红:1、每月.I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    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  (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

    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

    润。

    七、其他: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

    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o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

    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xxx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xxx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其他股东见证(签字)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让法官仲裁员配合律师工作

    有的当事人觉得自己天经地义地应该赢,案子很简单,铁证如山。但是,打官司就跟打牌一样,你抓了再好的牌,也不能说把牌一亮说你肯定赢,大家还得打下去。抓了一手好牌最后打输了的也是常见的事。所以,当事人要好好配合你的律师制订一个法官仲裁员愿意接受

  • 公司经营存在的十四个风险

    一:有限责任变成无限责任 民营企业大多是从小到大,规模不断扩大,注册的公司越来越多,而当家的只有一个。在他眼里,手心手背都是肉,每个子(分)公司的钱与人都是他的。出

  • 贷款诈骗如何认定

    贷款 诈骗 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

  • 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赵治国 律师 赵治国律师, 天津 四方君汇 律师事务 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天津律师协会 刑事 辩护委员会委员,赵治国律师从事 法律 工作多年,法学理论基础扎实, 诉讼 经验丰富,

  • 金融凭证诈骗与诈骗罪的区别

    金融凭证 诈骗 罪与 诈骗 罪,两者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关系。行为人以金融凭证进行诈骗属于 诈骗罪 的一种表现形式,前者即本罪为特别法条,后者即 诈骗罪 为一般法条。根据法条

  • 诈骗罪概念犯罪构成

    一、概念 诈骗 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 犯罪 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