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时间:2014-04-03 16-46-4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8 次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的杀人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后者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应当注意,当行为人以剥夺特定的人的生命为目的,但其投毒的场所及药量决定其 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应以投毒罪定罪处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什么时候请律师帮你打官司?

    实践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有的当事人因为听信社会上的传言,开始认为找律师没有用,所以一直犹豫,等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最后才反省过来,但是聘请律师的最佳黄金时机也就过了。 还有的当事人认为官司好打,自己动手做,结果由于自己不懂法,在诉讼中自

  • 毒品犯罪什么是麦司卡林?

    在墨西哥北部与美国西南部的干旱地带生长着一种仙人掌,当地人称之为皮约特(Peyote)。它的种籽、花球碾成粉末口服后能产生强烈的幻听、幻视作用。 麦司卡林学名三甲氧苯乙胺,是

  • 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刘某于2006年1月到被申请人某国际贸易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06年1月18日至2009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

  • 先签协议再验房 业主不满“被交楼”

    买房后验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过程,但很多业主往往由于急着入住而忽视这个细节,因此有的开发商就在这上面打起了主意。近日,市民于女士向记者报料称,上月开发商通知她验房,但在验房前必须先签署验房协议,否则拿不到新房的钥匙。压根儿没看到房子,怎么能

  • 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执行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郑某于2007年12月签订农民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月工资标准1260元,2008年3月双方再次签订三年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工资约定为835元,同年11月申请人因病休假,

  • 未约定利息 逾期可否加收?

    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2012年12月,同事王某向我借款7万元做生意。因为是同事,平时关系还可以,所以当时毫不犹豫就借给了他,当时他还给我打了一张借条,上面写明了借款的金额以及限期2年的还款时间,我们并没有任何关于利息的约定。现在已经超过最后还款日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