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时间:2014-04-03 16-46-4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8 次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的杀人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后者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应当注意,当行为人以剥夺特定的人的生命为目的,但其投毒的场所及药量决定其 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应以投毒罪定罪处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原告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一审宣判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一审宣判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的,应通知已死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没有继承人或

  • 天津开发区法院 上诉有什么条件要求吗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 “捉奸”取得的证据是否得到法院的认可

    1 、自家床上 捉奸 拍照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如果破门进入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像机 咔嚓 摄下床上配偶与第三者情况及图片,图片被 法院 认定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很多法官对

  • 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是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法律的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基本上等同于亲生父母

  • 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

    罗某是某饮用水公司销售部员工,3年前大学毕业后被招聘进入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进入公司后,罗某在销售部门一直负责客户名单。合同到期后,罗某离开了

  •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程序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 伤害 罪。故意 伤害 罪的认定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的认定: 第一,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才是构成故意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