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时间:2014-04-03 16-46-4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8 次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的杀人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后者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应当注意,当行为人以剥夺特定的人的生命为目的,但其投毒的场所及药量决定其 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应以投毒罪定罪处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吗

    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吗? 答: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经营者对消费者从其处购买的商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这是基本的道理。因此《消费者权

  • 解读天津限购令政策28问

    为切实做好《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天津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本市房产 限购有关政策 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修正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 如何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某2009年1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三年,每月工资人民币4000元。2009年2月,李某找到公司,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

  •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

  • 开发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协助公司编制、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 ◇审查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接受公司委托发表声明、出具 律师函 、法律意见书等; ◇修改、审查公司对外业务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