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股权转让
股东名册在隐名股东问题上的作用
时间:2012-01-22 17-25-1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5 次
股东必须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出资人,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131条: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 股票的 ,应当置备

股东必须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出资人,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131条: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由此不难看出,股东名册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本公司进行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的簿册,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的法定置备文件,具有辨别股东身份的的重要作用,

第一,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直接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这就是股东名册的确定效力、推定效力。

第二,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但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委托他人出资、委托持股、代替持股的问题,即隐名股东问题,特别是公司法律制度发展的初期,投资渠道狭窄,莫名的禁忌较多,加上股权分置的制度设计,许多投资者特别是自然人以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的名义对公司进行投资,由于不能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在法律上又缺乏保障,导致纠纷不断。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天津塘沽股权律师 股权激励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XX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

  • 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

  • 破产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有三个基本程序:一是破产申请阶段,二是和解整顿阶段,三是破产清算阶段。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对其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债权债务进

  • 留置盘问超过12小时合法吗

    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二者很相近,即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 嫌疑人 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 但是,留置盘问与拘传在性质上是不同

  • 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

  • 穷人式思维使你越来越穷

    一、跟领导斗气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穷气大、马瘦毛长,说的是人一穷,就喜欢跟有钱人斗气,看有钱人不顺眼。 职场中,很多下属也喜欢跟自己的领导斗气,比方说不跟领导说话,看见领导绕道,被领导说上几句,就消极怠工等,心想:敢骂我,就不给你做事。 其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