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调查近几年的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
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调查近几年的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
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待遇或补偿、赔偿的计算与工资数额有关,下面我归纳了实践中八项比较典型的、与工资有关的待遇、补偿、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供实务中参考! 一、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近日,一则关于打扫出租屋,床底发现女尸新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大家在恐慌之余,也重拾对出租房屋以及租房的重视,当然租房过程中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以实例为大家解析。 值班律师:天津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新华道7号芦台镇 电话: ◇任凤法庭69539022 ◇潘庄法庭69529111 ◇办公室69591532 ◇板桥法庭69469680 ◇宁河法庭69419014
(1)需要作出决定或决策时,应当要求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尤其是当决定或决策以书面形式表达的,更应当慎重对待;比如签订合同、制订规章制度、发出通知等,应当事前征求法
刘某与王某婚后生有一女。2003年10月17日早晨,二人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载明:双方有楼房一套,价值12万元;佳宝牌汽车一辆,价值2万元;存款3万元,共同财产共计17万元;双方各
举个例子: 三兄弟桃园结义举杯豪饮,觥筹交错一番,甲不省人事,乙、丙指鹿为马。酒后三人回住处,乙、丙一路搀扶甲,行至屋外,将甲放下,各自回屋倒头便睡。时值寒冬腊月,屋外兄弟衣衫单薄,天为被地为席。第二天早上悲剧发生,甲被冻死,乙、丙涉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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