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那些行为可以不认定为盗窃罪
时间:2012-01-23 13-45-4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71 次
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

       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约定户“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

  • 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关条件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具有以下八种情形的,用人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98号 各

  • 法院确认交警不履行职责违法

    2000年10月1日晚上8时,卢某在深南东路与北路交界地段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白色捷达车撞倒在地,她在剧痛中失去了知觉,肇事车逃离了现场。深圳市红十字会医院会诊

  • 公司债务有那几种

    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 微信售卖高仿品,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微信小程序内出现了售卖高仿商品的情况。经了解,一家名为高l仿手表仿表博雅名表复刻表的小程序显示,店内售卖各种精仿手表、高仿名表,且为一手货源。另一精t仿奢侈品批发的小程序内则展示着各种奢侈品包、腰带、鞋,包括LV、Gucci、Pr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