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现场物证
时间:2014-04-03 16-43-1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86 次
有些故意杀人案件, 不仅有第一现场, 而且还有第二现场, 第一现场往往是作案现场, 而第二现场往往是抛尸现场, 有时第二现场又有好几处, 所以针对不同的杀人现场应有重点地

有些故意杀人案件, 不仅有第一现场, 而且还有第二现场, 第一现场往往是作案现场, 而第二现场往往是抛尸现场, 有时第二现场又有好几处, 所以针对不同的杀人现场应有重点地收集不同的物证。一般来讲, 有第一杀人现场的应收集下列物证:

(一)作案工具。杀人案件有不同的杀人工具, 如刀、枪、棍棒、石块、砖头等。很多情况下, 这些凶器都是留在现场的, 所以在勘验现场时要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工具, 也可与被害人身上的伤痕进行印证。

(二)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在现场的各种物品, 既包括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有关的辅助物品, 也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衣服、帽子、首饰, 凡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的一切物品都应收集。

(三)收集现场所留下的各种痕迹, 如擦干过的血迹(压痕、撞痕、碰痕等), 现场留下的血迹、脚印、指纹、唾液痕迹, 这些痕迹多是比较细微的, 需要仔细分辨才能收集。

(四)收集现场留下的其他物品, 如毛发等物品。在第二现场要收集的物证主要就是尸体。第二现场大多比较偏僻,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不会被别人发现的地方, 如河底、水底、沟底、树林里, 甚至用土埋藏、用硫酸毁尸等。在发现了第二现场之后, 应立刻把尸体保存好, 以便作勘验和鉴定。

(五) 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住所或其他场所内的物证。

对这些地方收集证据的重点, 应是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工具, 作案后所得到的财物, 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如血衣、血裤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借车给朋友的法律风险

    1.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

  •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 诈骗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 合同 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 财产 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

  • 飞车抢夺的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 抢夺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 抢夺 罪从重处罚。飞

  • 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的救济途径

    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

  • 网络金融犯罪有哪些特点

    1、 犯罪 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金融 犯罪 。在网络金融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

  • 取保候审的特点

    取保候审 与 拘留 、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