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承包转包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资质问题
时间:2013-03-24 20-54-1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2 次
1、发包人主体资格 发包人有时也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发包人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进行工程发包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格。当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时,

      1、发包人主体资格  发包人有时也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发包人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进行工程发包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格。当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时,还应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2、承包人的主体资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分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我国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  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部已经分别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规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 律师:您为什么打不赢官司?

    作为律师执业多年,接待了数以万计的当事人咨询。很多当事人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不断地上访申冤,经历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认真听来,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但最后还是输了官司,究其原因,归纳有如下十大原因: 一、自作聪明 有些

  • 未成人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就业特殊保护的有关

    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 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

  • 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 可以合理地 拒交(少交) 物业费呢? 又有哪些情况 不能拒交 物业费? 以下干货汇总 看完别忘了转到业主群哦 不可以 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几种情况 情况一 关键词:邻居违章搭建、整改通知 【案例】 某物业 公司 从2016年开始负责奉贤某小

  • 开发商在签订认购书时如何控制风险

    从目前的商品房销售方式来看, 开发商往往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放号等方式,来检验市场对自己开发的楼盘的接受程度,从而为下一步调整方案或者正式开盘销售摸底

  • 国际商务法律事务

    国际商务法律事务是我们的特色服务领域之一。我们 从事国际商务法律事务的律师均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多数具有海外教育背景或执业经历,精通国际经济法、国际惯例和外语,在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法律服务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具有为众多跨国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