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告,我们这个是简易程序,你需不需要补充证据,延长举证时间? 被告:我也不知道。 法官:你现在必须做个决定,如果需要我们就休庭,另选日期开庭。 被告: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法官:就是说,你还需不需要时间回去找证据。 被告:可能需要,我回去考虑一下。 法官:你现在就要做决定。 被告:我哪知道我需不需要再找证据啊? 法官:你就回答需要或者不需要。 被告:我又不懂你说的这些。 法官:你不懂你找个懂得人来啊。 被告:我们家都没有懂的人。 法官:那你请个律师啊。 被告:(拍桌子站起来)我凭什么请律师,谁说打官司要请律师了,你们法官向着律师说话,你们穿一条裤子……(此处省略若干字) 法官:(高声)我跟你说话你听不明白,所以我让你找个明白人,有问题吗? 被告:(走到法官处,指着法官)重复前面一段话中的若干内容。 法官:你回到座位上去,注意你的态度。 被告:我什么态度,你凭什么对我这么横?就是看我不顺眼,就是偏向对方,信不信我投诉你…… 接下来吵架15分钟,未压住被告后,法官态度开始缓和,绕过刚才的话题,直接进入审理程序。我和我的当事人都被吵蒙了,还没开庭,先吵了几十分钟架。这个案子法官试图调解,但是没调成,最后全部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 当事人后悔不已,委托我们做了二审,但是告知他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因为自认的很多事实是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没有法律问题的。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不过这个当事人后来跟我说,通过这个事明白了专业的事得由专业的人做。并且后来,又介绍了两个案子给我。 她在律所里一共晃悠了差不多一个多月,拒绝交咨询费,我们也没有提供咨询,但是她每天来律所、碰到律师就问。最后,也不知道她的案子是否委托了律师。 这样的当事人,其实很多。 推荐阅读: 2、子女抚养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