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休假
天津开发区律师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时间:2012-03-15 19-58-1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4 次
这里主要就怀孕及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特殊权利简要介绍。 1、享有不被安排从事某些工作的权利。主要指一些有毒、有害及怀孕期女职工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2、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这里主要就怀孕及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特殊权利简要介绍。

1、享有不被安排从事某些工作的权利。主要指一些有毒、有害及怀孕期女职工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2、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的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不能降低的只是基本工资,至于其他与工作情况等挂钩的工资部分则可以降低,如奖金等。而且,用人单位应作好关于工资构成的规章制度以便作为执行依据。

  3、享有不被延长劳动时间的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4、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便用人单位事先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的条件与怀孕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怀孕女职工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就有权随时与其接触劳动合同,且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享有延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6、享有请保胎假、产前假、产假等的权利。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有对方出轨的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吗?

    1、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

  • 天津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

  • 塘沽法律咨询 什么是投资基金

    所谓投资基金就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它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和

    二000年一月十四日,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44号),通知说,《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专利申请的文件有哪些?

    (一)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

  • 2门住户的充电桩为何安在了1门前?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且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但由此引发的矛盾也随之而来。昨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称,小区内2门有住户安装了充电桩,却将充电桩安装到了1门门前,引起了业主的不满。随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了解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