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二手房
签了合同付了款,却冒出共有产权人
时间:2012-06-25 18-11-4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42 次
今年9月,在南京工作的安徽人卢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江宁区岔路口某小区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两房。因为房主急于卖房,单价比周边价格低了1千多元/平方米。卢先生一心动便很快

       今年9月,在南京工作的安徽人卢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江宁区岔路口某小区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两房。因为房主急于卖房,单价比周边价格低了1千多元/平方米。卢先生一心动便很快签了合同,并支付了40万元的首付款。

       卢先生告诉记者,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自己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不够谨慎。房产证上写的是房主李某和李某母亲的名字,李某的母亲两年前已经去世。“李某告诉我,她是独生女,母亲两年前去世后把这房子留给她了。在我的要求下,她还给我看了她母亲的遗嘱和死亡证明。”

       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以为稳在囊中的房子,临到过户时却突然“飞了”。一个月后,李某的哥哥和姐姐突然找到卢先生,告知卢先生他们的母亲去世时根本没有写过遗嘱要将房子全部留给李某,这房子是他们兄妹3人的共同财产。“她把我们蒙在鼓里,我根本不知道卖房的事,也根本没有打算现在卖房子,你们必须解除合同!”最终,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房主李某之前出示的遗嘱被证实是伪造的。

       卢先生打电话求助:“其实我很想要这套房子,我也是受害者,买房时并不知道房子是他们的共有财产,我能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李某继续履行过户的义务吗?”

       针对卢先生的遭遇,律师认为,尽管卢先生取得这套房子是善意的,但事实上这套房属于遗产性质,李某的母亲没有明确将房子留给李某的话,这套房就属于三位子女的共有房产。房主李某没有征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出卖,该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此,如果房产共有产权人——房主的哥哥姐姐认为购房合同无效的话,交易将不成立。

      卢先生实在想要这套房子,可以与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协商,如果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出售房屋,那么可以继续交易。不过,江律师建议最好还是放弃这套房子,根据之前李某背地里卖房的举动,房屋共有产权人之间可能还会有复杂的产权分配纠纷,继续交易会遇到很多麻烦。江律师建议,为避免交易风险,看中房子后最好先确认房子的权属状态,只要让房主带着身份证,花20元就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到房产的真实权属信息。

       此外,律师分析,参与整个交易的房产中介和房主李某的责任较大。房产中介没有尽到对房产信息真实性进行确认的义务,而房主李某则是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信息,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卢先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介公司和李某退还全款,并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捉奸在床”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

    当事人抱着 捉奸取证 的心态,不忌手段、不惜成本地来设法取证,那么,这些证据对于 离婚 果真那么重要么 ? 费尽心机取得的 证据 在离婚 诉讼 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 ? 就目前法律

  • 工资为什么要提前发?

    关于发工资的时间,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大多会在每月的5号、10号、15号,也有是放在25号甚至月底,发放上个月的工资。 越是靠后发放的企业可能会觉得这样操作后,相当于就能压员工半个月甚至1个月的工资了,似乎这样公司就能占到主动的地位。 比如员工要

  • 你会正确使用医保卡吗?

    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没几个人知道!注意:牵扯到报销! 相信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 本篇文字,非常重要! 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

  • 毒品什么是海洛因?

    海洛因即二乙酰吗啡,鸦片 毒品 系列中最纯净的精制品,是目前我国吸毒者吸食和注射的主要 毒品 之一。1874年英国化学家C莱特在吗啡中加入冰醋酸等物质,首次提炼出镇痛效果更佳

  •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如何管理

    1、规范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作为从事资金融通的企业,具有政策性强、风险度高、影响面广的特点,应对其设定区别于一般中介机构的成立条件。 首

  • 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风险?

    很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即使孩子未成年,也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那么怎么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呢?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风险? 1 把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有什么好处呢? 把房产登记在子女有以下好处: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