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品房
商品房代理销售和包销
时间:2012-04-28 19-32-2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5 次
一、商品房的代理销售 1、代理机构的资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代理销售委托合

        一、商品房的代理销售

  1、代理机构的资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代理销售委托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3、代理销售过程中的限制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不得加价销售);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

 二、商品房的包销

  1、包销合同

  出卖人与他人(包销人)可以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

  2、包销行为中的限制

  包销人可以高于包销合同约定的价格向购房人出售包销的商品房;出卖人未经包销人同意,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可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在包销关系中,如果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买受人与出卖人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包销人为诉讼参加人。

  3、包销人的资格

关于包销人的主体资格问题,目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政府管理部门对包销行为也没有规定。包销合同只要是开发商与包销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应对包销人的主体资格予以苛求。包销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或者商品房中介、经纪资格的,不影响包销合同的效力。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企业法人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

  • 2016,打借条要提防十大陷阱!(附:借条范本及13个要点)

    借条,从古至今,大概是人们接触最多的法律文书了,很多朋友认为这是最简单的一个字据了,如果您真的这么认为,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借条中隐藏的11个陷阱,一个比一个惊魂! 一、借款用途陷阱! 案例 : 张飞因赌博输了钱,向刘备提出借钱以继续参赌。刘备虽

  • 工程款拖欠怎样诉讼

    一、诉讼时间的掌握 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 二、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

  • 干货:公司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 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

  •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一)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

  • 天津开发区法律咨询 店长聘用合同

    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就聘用 先生担任甲方公司经理(也称店长,下称乙方)事项,依据平等、自愿、合作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就聘用 先生担任甲方店店长。乙方接受甲方聘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