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调控的政策一个接一个的出台,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也越来越大。
在如此高压的情况下,捂盘惜售、延期交房、无证销售、擅自变更设计、不平等协议、出售抵押房等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对房地产销售方面的违规与处罚情况进行了整理,列举了开发商卖房“七宗罪”。
1、捂盘惜售
在楼价疯涨的当下,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推迟开盘时间这种违规现象已相当普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捂盘惜售。
现下的捂盘惜售方式大体有四种:取得预售证后不按时开盘、开盘后不进行网上认购或公布不实销售情况、提高售价减缓销售速度,以及拖延领取预售证。其中,前两者是违规行为。而针对后两种情况,一位政策专家表示,目前还没有强制规定对这两种行为做出处罚,也不能算是违规。依现在的楼市情况看,在领取预售证后不按时开盘的项目,应属少数。由于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证方面的自由度 (论坛 像册 户型)较大,一般是决定开盘后才正式领取。所以更多捂盘惜售的违规现象,是发生在开盘之后。
2、网上认购做手脚
在开盘之后的捂盘行为中,开发商在网上认购上做手脚就是典型的例子。
许多购房者大概都有类似的经历。去某个项目售楼现场,销控表上已经没几套房了,你看中的户型已经卖完了,接下来销售人员就会向你推荐其他户型,但当你过了几天以后,就会接到他们的电话,“你上次看中的户型刚有人退订了。”
开发商在网上认购上做手脚,这样购房者就不能得到楼盘确切的销售情况。楼盘销售情况是否良好?还有多少房子没有卖?我看中的户型到底还有没有?之前的成交均价是多少等等。许多开发商或是人为制造房源紧张,或是想保留好的户型静待升值,没有在市建委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网上认购,或是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网公示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信息。
3、延期交房
钱花出去了还背了一身债,这笔钱说不定要用上购房人的大半辈子才能还清,可到了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购房者却拿不到新房的钥匙,甚至连房子的影子都看不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对买房人心理的打击不言而喻。
开发商延期交房大体有两种原因,一是开发商资金不足(比如之前的老顺驰下的多个项目),二是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的矛盾,一般以拖欠施工款为主,导致无法按时交房。状元城和恋日嘉园就属这种情况。但是无论什么原因,购房者成了最终的受害者。
在此还要提醒买房人,如果起诉要求限期交房,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理由是房屋没有办理竣工备案。因此,律师建议起诉开发商未履行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判其赔偿违约金是最佳的处理方法。
4、无证违规预售
一个楼盘必须具备我们常说的“五证”才能销售,而“五证”中的最后一个,就是预售许可证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有许多开发商,特别是中小开发企业,资金链其实很紧张,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所以才违规预售。
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排号、定房、内部认购或收取任何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违规预售,情节轻微者开发企业将被叫停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如果情节严重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同时对违规企业进行公示。
虽然这些开发商不像上文中所谈及的,他们急于销售并不捂盘,但是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无法进行网签,购房者就无法知道项目的确切销售情况,很容易产生购房纠纷。
5、出售抵押房
如开发公司故意隐瞒在售房屋抵押事实,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公司未告知买房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业主有权向开发企业索赔。
6、擅自变更设计
当业主拿到钥匙,满心欢喜地去看自己的新房时,却发现自己的户型不对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执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如果想要变更需要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时要书面通知买受人,并要收到买受人的书面答复同意后才能变更。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套型、朝向、有关尺寸等不符合购房者当初的购房意愿,消费者有权退房。
7、不平等协议
虽然已经有了房屋买卖的规范合同文本,但是开发商对于后面的补充条款还有自行订立的权利,许多开发商便在这里大做文章,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经常能看到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应当由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条款。
8、不领预售证提高售价
还有一种方式,发生在领取预售证之前,同样是捂盘,同样是钻了政策的空子,那就是拖延领取预售证的时间。
一位政策专家“项目在办开工后就要办预售。但没有对拖延领取预售证的行为,现在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据他所知,也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种行为。另外业内人士认为,像这样的开发商一般都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不会急于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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