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设立登记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时间:2014-11-02 19-04-3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54 次
(津工商企注字[2008]17号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质人以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非上市
  (津工商企注字[2008]17号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质人以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非上市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第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三)出质股权数额。
  第五条 出质人应当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者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不得再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股权证明(复印件需出质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签字或者盖章);
  (五)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八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三)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九条 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消灭的证明;
  (三)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条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出质人或质权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一条 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人应当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登记机关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并依法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登记机关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记载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文书表式,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原起诉(或 上诉 )案由: 申请人于ХХХХ年ХХ月ХХ日向你院起诉ХХХХ一案。 现因被申请人(写明原因),现决定撤回起诉。 此致

  • 滨海新区加班族注意了!事关你的加班费怎么算~

    是不是经常要加班? 但你知道加班的工资怎么算吗? 那么下面这个好消息你要收好了, 天津市出了加班加点工资算法的 细则 ! 经常加班的你, 快点看过来! 日前,市人力社保部门发布《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

  • 律师不可不知的证据编排技巧

    证据如何编排更易获得法官青睐? 一、精准定位明确不同审理阶段证据编排的思路差异 做好证据编排的第一步是了解诉讼所处的阶段,每个阶段审理重点的不同决定了证据编排思路的差异。 一审中,法官审理的重点是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证据编排也应围绕法院工作的重

  • 23岁男子与13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

    2017年10月,张某在快手上与一女孩结识,二人互相加了微信、QQ,很快聊得热火朝天。据被告人张某在庭审时陈述,我初中毕业就来苏州打工,她说她也在工厂上班,今年17岁。后来我们便谈起了恋爱,中间也见过几次。直到案发前一天,我看到她身份证信息,才知道

  • 订立反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

    设立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是担保公司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反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反担保,在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对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在反担保关系中,受益人是担保人,反担保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对担保

  • 对持有毒品罪“主观上明知”的认定

    毒品 犯罪中,判断被告人对涉案 毒品 是否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而应当依据被告人实施 毒品 犯罪行为的过程、方式、 毒品 被查获时的情形等证据,结合被告人的年龄、阅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