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就聘用 先生担任甲方公司经理(也称店长,下称乙方)事项,依据平等、自愿、合作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就聘用 先生担任甲方 店店长。乙方接受甲方聘用。 二、店长聘用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店长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店长的职责。 四、店长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公司股东会的经营决策。 (二)执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各阶段的经营计划(甲方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见附件一) (三)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四)全面领导公司日常经营生产,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生产事务和行政、人事事务。 (五)保证公司财产正常合理使用和保值。 (六)严守公司商业机密,维护公司正当权益。 五、店长的职权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制度范围内,店长拥有以下经营权:
六、店长的报酬 (一)店长实行年薪制。年薪由月度职位工资、月度提成工资和年度提成工资构成。年薪中职务工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元整(21600元)。年薪中的提成工资总额在58400元以上,其中月度提成工资占提成工资总额的70%,年度提成工资占提成工资总额的30%以上。(经理年薪制规定见附件三) (二)月度职务工资与月度提成工资按月计发,每月20日发上月的月度工资。年度提成工资于次年元月二十日发(提成工资见附件四提成工资管理规定)。 (三)店长在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条件下,按年度利润指标超额部分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奖罚标准》(附件一)提取奖金;在未完成公司年度利润指标的条件下,按年度利润指标欠额部分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奖罚标准》扣罚工资。 七、店长的待遇 (一)享有甲方公司员工同等福利待遇。 (二)享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权利,有权任公司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每年三天店长特有的带薪假。 八、店长绩效考评与行政处理 (一)店长绩效标准及考评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在本合同签订前确定。以后若要修订,需由甲乙方共同商定。 (二)绩效考评由甲方公司的行政、人事、经营、财务主管人员组成考评组,根据公司制度和计划指标定期进行。考评组考评后提出考评报告,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公司财务根据批准的考评报告实施经济奖罚。 (三)店长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总经理有权予以解聘: 1、因个人能力不够,造成公司连续三个月亏损,亏损总额达6万元,或一个月内亏损总额达4万元的; 2、因个人能力不够,连续六个月月平均利润水平在计划目标40%以下的; 3、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营生产混乱,引发公司税后利润额连续三个月以15%的降幅下降; 4、因管理不力,引发公司税后利润额连续三个月以20%环比降幅下降的; 5、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明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究店长赔偿责任。 九、公司总部的职责 公司总部是甲方的代表。公司总部的总经理是公司总部最高行政负责人,承担履行甲方职责的一切责任。
十、风险抵押金 (一)鉴于甲方公司将大量财产全权托付店长独立经营,乙方同意在上任店长时向甲方交 纳2万元风险抵押金。该风险抵押金在店长卸任时,在没有任何店长个人经济责任问题的情况下全额如数退还。 (二)店长风险抵押金入账后可作为店长所在店的流动资金借用。 (三)店长风险抵押金,可以分月从个人工资中扣提,每月扣提2000元,直至达到2万元为止。 十一、违约 (一)甲、乙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经合同另一方两次严正劝诫,仍不履行的,视为违约。 (二)违约一经认定,违约方应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三万元。因违约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经济损失。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有同等法律权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然人不用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方案 二、关于公司经理处理财务事务的规定 三、公司经理年薪制的规定 四、提成工资管理规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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