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
天津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自何时产生
时间:2012-01-23 21-30-2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3 次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有哪些危害?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一、哪些房子没有产权证?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 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 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单位自首与直接责任人员自首的关系

    首先,单位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者决定将该事实自首于有关司法机关,而曾参与单位 犯罪 实施的有关自然人对该决定表示同意,而且在接受讯问时,亦能如实供述有关 犯罪 事实的;或

  • 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

    一、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

  • 自杀案件应怎样处理

    (一)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