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死刑缓期期满的应当如何处理
时间:2014-04-04 09-37-3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2 次
死刑缓期 执行 ,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 犯罪 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 执行 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什么是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案件呢?一般是指该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被害人在犯罪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错的,等等。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交警队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的切身利益,如发生诉讼也是法院判定赔偿的主要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

  • 律师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可以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和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2、常年法律顾问可以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 劳动合同 ,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 公司破产清算有些什么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

  • 房价暴涨,卖方违约,是要求强制过户,还是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导读】:近期房价再次巨幅上涨,对于刚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来说,还没从房价暴涨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就立即收到来自卖方的违约通知,卖方宁愿按合同的约定承担高额违约金,也坚决拒绝卖房。 在这里我们不能指责卖方缺乏契约精神、见利忘义,任何人面

  •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

    《 刑事 诉讼 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

  • 商品房精装修质量问题

    【案情】 2000年9月12日,原告相中被告的外销商品房 精装修样板间 ,双方遂签署《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该精装修别墅连同室内陈设家具一并买卖。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