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与走私制毒物品罪区别
时间:2013-06-29 11-22-4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24 次
本罪的对象与走私制毒物品罪完全相同,即限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两罪区别的关键是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行为是买卖制

 本罪的对象与走私制毒物品罪完全相同,即限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两罪区别的关键是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行为是买卖制毒物品,包括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出售或者购买制毒物品,以及虽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但违规或超量买卖制毒物品的行为;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行为方式则是走私制毒物品。

与走私毒品区别

须特别注意的是,下列两种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情形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是在内海、领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

二是直接向走私制毒物品的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制毒物品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案件的破解措施

    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原住所地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案件,若干年后,由于当事人经济条件好转,为顺利执行提供了可能。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当恢复执行程序

  • 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

  •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

  • 滨海新区区委党校正式开工动建(何立峰出席)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党校正式开工动建。区委书记何立峰出席。区委副书记、区长宗国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家星,区政协主席张同庆,区委副书记、塘沽工委书记吕福春,区委

  •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房屋保修期怎么算?

    房屋的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期限从何时算起?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更不用说搞清楚 承建商承诺给开发商的保修期 和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保修期 有什么区别,很多时候购房人会被搞得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