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要件
时间:2012-01-23 13-41-1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0 次
一、概念 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

       一、概念

       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司破产清算有哪些流程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

  • 天津成为我国最早登记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城市

    目前天津已成为我国最早登记注册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城市,第一家内资保理公司、外资保理公司,以及第一批国际保理商协会中国会员均出自天津。 截至2011年年末,天津共有20家保理

  •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妻子发现丈夫有出轨的种种迹象,决定起诉结束婚姻。丈夫一再否认,不同意离婚。这该怎么办?法庭近日审理的一桩离婚纠纷中,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认定男方出轨的关键证据之一。在证据面前,丈夫最终承认其真实性。 随着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不少当事人都会提交

  •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

    市民贾某1963年5月出生,于2006年11月到某仓储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在这期间,仓储公司没有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11月,她以仓储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 男女朋友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了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栋 门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经双方协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