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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熟人狼”引发的“社交性强奸”案例
时间:2013-03-28 18-51-4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39 次
所谓的社交性强奸,也称熟人强奸,是相对陌生人强奸而言的。 联合国的有关数据表明,熟人强奸占所有强奸案件的80%以上,这还不包括受害人碍于各种因素,没有向警方报案的情况。

       所谓的“社交性强奸”,也称“熟人强奸”,是相对“陌生人强奸”而言的。 “联合国的有关数据表明,熟人强奸占所有强奸案件的80%以上,这还不包括受害人碍于各种因素,没有向警方报案的情况。来看一些因“熟人狼”引发的“社交性强奸”案例。   

  前不久,中南大学在为入学新生编写的《大学生活安全手册》中增加了“女生专题”,特别提醒女大学生如何防范“社交性强奸”,成为近日网络内外的热议话题。

  近日,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沈奕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所谓的“社交性强奸”,也称“熟人强奸”,是相对“陌生人强奸”而言的。 “联合国的有关数据表明,熟人强奸占所有强奸案件的80%以上,这还不包括受害人碍于各种因素,没有向警方报案的情况。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方面的权威数据,只有一些律师、法官的个人工作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熟人强奸的比例非常之高,不容忽视。


社交性强奸真实案例:

  社交性强奸包括“熟人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类型,施暴者通常与受害人相识,他们利用或制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行为引向性犯罪。由于社交性侵害的主体大多是熟人,受害人碍于面子、舆论、社会影响等各种原因而不敢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他人,继而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案例一 恶少轮奸女学生

  自2011年来,以黄某(男,现年20岁)为首,纠合湘潭市某学院在校学生为成员组成涉恶团伙,以该学院校园周边环境为据点,采取暴力、胁迫、灌醉等手段强行对在校女学生进行轮奸。

  2012年4月23日,黄某与同案犯李某为发泄其兽欲,共谋将作案目标“锁定”在涉世未深的女学生身上。为诱骗女生到宾馆“开房”,二人以设饭局为名,由黄某于当日晚出面约该市某职校在校16岁女学生罗某和其女同学陈某吃饭。当二女生欣然赴约来到该市雨湖区某街道一饭馆时,黄、李二人便于席间有意向二女轮番劝饮其事先加入了白酒的饮料,当二女生醉酒后,黄、李二人便驾车将二女带至该市雨湖区迎宾路事先开好2个房间的某宾馆欲行不轨,下车后陈女意识尚清醒拒入宾馆,并趁黄、李二人不备得以脱险返校,而酒醉至深的罗女则被黄、李二人挟持入客房后先后进行了轮奸,陈返校后才将情况报告老师,经校方报案,二人作案后从该宾馆出来即被警方抓获。
5月30日,黄某和李某因共同涉嫌强奸罪被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二 妻子遭老乡多次强奸 丈夫一怒杀人


王亮常年在外打工,王亮的妻子张绣多年来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李林同王亮家住在一个村。因为两家人祖上还有亲戚关系,因此,两家人曾经走得很近,王亮的一双儿女管李林叫“爷爷”。

  然而,由于王亮常年不在家,李林对张绣母女三人的照顾也逐渐超出了亲戚的关系。张绣曾表示,李林半年内曾多次强奸她,还曾威胁要“弄死你们全家”,因为觉得事情丢人,张绣不敢声张,也不敢报警,甚至也没好意思向亲戚求助和留存证据。

  尽管王亮很长时间才回家一次,但其仍察觉到家里的氛围有些许不对,加上妻子张绣说自己老被李林欺负,于是2010年农历六月,王亮带着妻儿躲到了北京。

  但李林贼心不死,竟随着王家来到北京。打听到王亮一家的暂住地后,又曾多次拦截并威胁张绣同其发生关系。张绣把事情告诉丈夫后,2011年农历正月初九,王、李两家在一位亲戚家摊牌了。王亮称,他曾恳求李林“不要再纠缠我媳妇,等我孩子大了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就走,成全你们”。如果妻子愿意跟李林过,他也不怪妻子。

  不过,张绣选择了和丈夫在一起,李林当时也曾承诺不再骚扰张绣。

  然而,摊牌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春节过后,李林在王亮夫妇暂住地附近租了一间房,又多次同张绣发生关系。

  事发后张绣曾告诉民警,自己每次和李林发生关系,都是“被逼的”。

  案发当晚11时许,李林喝醉后给张绣打电话扬言“永不放弃”,随后就在王亮家外面踹墙角。气愤至极的王亮从地上捡起一块旧砖头打向李林的头部,随即骑坐在李林头上又用砖头打了李林头部十几下。

  随后,王亮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把老乡李林打死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王亮主动投案并交代了整个犯罪经过。

  2012年9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亮有期徒刑13年,同时王亮还需赔偿李林的家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9万余元。

 案例三 网友变成大色狼

  18岁的夏雪是浦江某足浴城的服务员,是一个典型的“网虫”,结交了一大群网友,其中就有阿聪、阿龙、阿明、阿涛等几个年龄相仿的年轻人。

  2009年月17日晚,夏雪与阿龙等人在网上相遇,他们热情邀请夏雪一起去吃夜宵。吃完夜宵,4人说身上没钱了,恳求夏雪出钱开个房间让他们休息。好心的夏雪就照办了。

  到房间后,阿聪等4人一开始还边看电视边和夏雪聊天,可夏雪正准备离开房间时,他们突然变脸了,扑向夏雪,强行脱掉了她的衣服,并按住她的手脚。虽然夏雪拼命反抗,但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随后,4人不顾夏雪的苦苦哀求与挣扎,先后对她实施了奸淫。

  案发后,夏雪发现自己钱包内的300元钱也不知去向。第三天,犹豫再三,才向警方报案。随后,阿聪、阿龙、阿明被警方抓获归案,阿涛9天后投案自首。

  归案后,4人均交代了与夏雪见面时就存了想“搞”她的坏心,但他们都否认从夏雪包里拿过300元钱。

  11月,4名案犯分别被判处9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四 邻家哥哥起歹心


陈萍一家来自云南,夫妻俩租住在浦江县虞宅乡某村一幢民房的二楼,楼上租住着一个年轻人阿亮。阿亮今年23岁,老家在云南镇雄,在浦江做水晶加工已有七八年了。

  陈萍的女儿阿瑶今年13岁,由于没赶上学校报到的时间,目前辍学在家,她喊阿亮“大哥哥”。

  10年1月8日上午,陈萍发现女儿感冒了,就让她吃药。阿瑶不肯,陈萍火了,动手打了她,阿瑶转身就逃出了家门。事后,陈萍夫妇和亲属找了一天都不见阿瑶。第二天中午,陈萍的弟弟陈波在村边的小溪旁发现了阿瑶,并将她带回家。阿瑶告诉舅舅,前一天晚上自己就睡在三楼大哥哥阿亮的房间里。

  陈波赶紧将情况告诉哥哥陈伟,在两个舅舅的再三追问下,阿瑶哭诉了自己的遭遇。

  1月11日晚7时许,阿亮被浦江警方抓获归案。

  他交代,那天天黑了,见阿瑶还没回家,念在两人平时关系较好,很担心她的安危,也帮着出门寻找,结果在公路边遇上了阿瑶。阿瑶仍不愿意回家,阿亮就让她睡到他妹妹的房间。1月9日凌晨,阿亮偷偷将阿瑶带到自己的租房,不顾阿瑶的反抗强行奸淫了她。

  1月22日,阿亮因涉嫌强奸罪被浦江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例五


26岁的江西永丰人张路,是浦江某电器厂变压器车间的车间主任,因涉嫌强奸于2010年1月29日被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一年前,张路所在的车间来了一名新员工艳艳,是个湘妹子,年方17岁,青春逼人。张路说,他慢慢喜欢上了艳艳,两人平时也很聊得来,私底下也约会过,但因自己有家室,老婆是同厂的员工,就没深入发展。

  09年9月,张路的老婆和孩子回了老家,11月4日晚,张路打电话给艳艳:“我在下面等,你快点来。”几分钟后,艳艳来到二楼充电器车间的仓库。进门后,张路就锁上了仓库的铁门,一把抱住了艳艳。张路的举动把艳艳吓坏了,拼命反抗。双方僵持中,艳艳的堂兄赶到,张路被迫罢手。

  编后语 有人将这类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性侵害称为社交型性侵犯或熟人强奸。这种性侵犯多发的原因有多方面:因为是熟人,受害人往往放松警惕,让被告人更容易找到作案机会;另一方面,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出于各种考虑,有的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敢报案。检察官提醒,年轻女孩不要轻信结交不深的朋友,更不能单独与之约会,如确需见面最好找个朋友陪同。另外,还要避免和他人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单独相处,如单身宿舍、宾馆房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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