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什么情况下,死刑应当停止执行
时间:2014-04-04 09-27-1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0 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 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 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第一步,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塘沽交通事故律师咨询 13802001907 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

  • 公司高管的刑事风险

    导读: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公司的高管,在履职中必须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注意法律风险防范,如果严重损害到公司利益,公司高管人员不仅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还可能引发相应的刑事风险。 1、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

  • 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此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览表

    分类 内容 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 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 管部

  • 2020年天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 〔 2020 〕 163 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的通知 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市统计局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2019 年的相关统计数据业已

  • 企业不聘请法律顾问的误区

    误区一): 众多公司 所认为的企业没有多少律师的事儿,所以没必要请律师。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也就是有的企业只认为律师只是在出现纠纷时,律师去打打官司,或者有合同时律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