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如何确定?
时间:2014-05-02 11-41-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9 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主体: (1)刑事被告人(自然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主体:
   (1)刑事被告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起诉书中涉及到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起诉的,对于没有构成犯罪的共同致害人,也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且共同致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在逃的同案犯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以判决由刑事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待在逃的同案犯归案后再判决由其与已判决的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代为赔偿的,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实践中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遗产继承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其所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实践中以下主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① 因其工作人员或雇员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犯罪造成物质损失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害人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被害人所属单位或雇主不应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后,由于治疗、误工、丧葬、抚恤等事由同所属单位或雇主发生纠纷的,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② 对犯罪起因或矛盾激化负有责任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的关联性并对损害后果负有一定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民营企业家该如何避免牢狱之灾?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在大众网络媒体上公开报道的 企业 家 犯罪 信息共357起,其中国企高管涉案87例、民企老板涉案270例, 犯罪 信息数量与上一年相比增长率高达45%,且这已是连续第4年增长。 频频落马的企业家背后折射出中国企业家面临着巨大的 刑事 法律

  • 天津商业保理企业总数占国内八成 去年余额12亿

    商业保理是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商务信用融资服务,已成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据悉,本市自2004年在全国率

  • 房屋转让不影响原租赁合同

    店面租赁期间,房主将店面转让他人,新的所有人要求增加租金。近日,法院对此作出终审判决:房屋转让不影响原租赁合同内容,新的所有人不能要求增加租金。 福州某药材采购站作

  • 股权及其分类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是单一的,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

  •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 伤害 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 伤害 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

  • 故意伤害罪自首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 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