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赵红霞被判刑2年缓刑2年
时间:2013-06-29 10-19-5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3 次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6月28日下午,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许社卿有期徒刑四年;判处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6月28日下午,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许社卿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严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谭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建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对六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拍不雅视频并以此为要挟,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中肖烨、许社卿、严鹏参与索取500万元,赵红霞参与索取300万元,谭琳玲、王建军参与索取200万元,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公诉机关对许社卿系主犯的指控,法院认为,许社卿虽有参与犯罪共谋、提供通讯录、购买偷拍设备、参与“捉奸”等行为,但均系肖烨邀约及安排下实施,且未直接实施索要钱财,犯罪所得赃款亦由肖烨控制、支配,故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

       法院认为,共同犯罪中,肖烨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肖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各自犯罪情节,对许社卿、严鹏从轻处罚;对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减轻处罚,且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六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于《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前,应当适用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定罪处罚。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侵华日军在天津主要暴行地

    1937年7月29日,日军攻陷天津。次日凌晨,日军野蛮轰炸,2000多人死于火炮10万余人无家可归。 1937年10月25日,杨村日军守备对于汉奸在武清县崔黄口,把128名无辜群众集体枪杀,幸存仅

  • 宣告被告人无罪时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公诉案件中经法院审理依法应当宣告刑事被告人无罪时,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如何处理? 被告人系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不负刑事责任的,仍可适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刑事被告人的行

  • 房屋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

  • 打印遗嘱有效吗?10个判例,归纳3大裁判观点

    来源|法制日报、山东高法 按语:从前慢,车,马,邮件都慢。今天快,写字太慢,连遗嘱都打印了。但是,你以为签个字按个手印就尘埃落定了吗?小心引得后人对簿公堂。打印遗嘱到底有没有效,我们整理了10则案例,总结了3大裁判观点。 相关法律法规: 1、《继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

    (法释[200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

  • “老赖公司”无法清算,且公司资产流失,可主张股东等人连带清偿

    导语:在“老赖”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另案起诉原被执行人的股东、或者董事、控股股东、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要求上述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