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国歌法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能否设为手机铃声?
时间:2017-09-21 15-06-2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1 次
国歌法10月1日起施行,国歌能否设为手机铃声?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 2017年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国歌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

    国歌法10月1日起施行,国歌能否设为手机铃声?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

2017年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国歌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国歌法还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此外,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9月1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1935年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义勇军进行曲》诞生80多年来,对于凝聚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砥砺奋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具有巨大作用。2004年将国歌写入宪法,确立了国歌的宪法地位。   

武增称,一直以来,国歌奏唱使用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但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奏唱国歌不规范、参与者举止不得体等问题。对国歌的奏唱和使用,以往出台过两个文件,但都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公民、组织的约束力不够。这次通过的国歌法,针对实际中的突出问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一是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国歌奏唱的场合: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党和国家机关的重大会议、重大仪典、重大外交活动及重大体育赛事,还有举行升国旗仪式的时候。同时,明确了不得奏唱国歌的场合,即不得用于商标和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二是明确了奏唱国歌时的礼仪,要求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三是为保证国歌的奏唱效果,规定国家要组织审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录制官方录音版本,并在中国人大网、政府网上发布,方便公民和组织下载使用。四是明确了对于侮辱国歌行为的处罚。   她指出,国歌法的制定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国家标志制度,意义重大。同时通过制定国歌法,加强对国歌的宣传教育,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歌、唱国歌,对于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也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在谈及是否可以用手机下载国歌作为叫醒的服务或者作为手机的铃声时,她表示没有遇到过此种情况,但在部队中选择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作为手机铃声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   

武增强调,国歌法规定,不能在不适宜的场合演奏、使用、播放国歌,要保证国歌的尊严,维护国歌的尊严。维护国歌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在回应国歌法是否在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适用等有关问题时,武增表示,关于国歌法通过以后是不是要列入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的问题,这次法律委员会向常委会提交的审议结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本法通过以后要适时地列入港澳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由于国歌法是对国家象征、标志进行规范的立法,根据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属于应当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将按照法定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武增还表示,那种把维护国歌尊严与所谓公民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国家要对公民合法的权益予以保障,同时公民不得滥用自由和权益,对辱没国家的尊严、损害民族感情、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国歌法第15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还是不要把国歌设为手机铃声的好,要是在一个不适宜的场合突然来电话,就尴尬了。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有限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和出资比例不一致

    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

  • 律师揭密:那些藏在借条名字中的陷阱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中当事人的名字也尤为重要,其中的陷阱也不得不防。 一、民间借贷案中名字书写存在的陷阱 (一)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同音字导

  • 毒品犯罪什么是美沙酮?

    美沙酮,又作美散痛,也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麻醉药品。其盐酸盐为无色或白色的结晶形粉末,无嗅、味苦,溶解于水,常见剂型为胶囊,口服使用。美沙酮在临床上用作镇痛麻醉剂,止

  • 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

  • 公司经理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

    32、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遭遇一些困难十分正常。建议您不要轻易进行大幅度裁员,这不仅可以防止因裁员较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伤害留用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更是您和您的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33、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 那些案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