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主要营业地如何认定
时间:2014-04-26 11-45-4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79 次
公司住所又称公司注册地。根据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对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通常是以公司登记机关中所记载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又称公司注册地。根据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对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通常是以公司登记机关中所记载的地点为其住所。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经营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由此导致在对公司住所地的认定中,可以有两个方面标准,即主要办事机构或着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的认定我们可以根据公司登记中的记载予以认定,那么主要营业地如何认定呢?       

       在实践中,公司登记注册所在地就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比较常见,但是,公司因经营的需要也可以在他处建立主要营业场所,尤其是一些注册在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其往往为了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而仅将公司注册在某一经济开发区内,其实际经营地却是在经济开发区之外,这种情况在当前形势下也是比较常见的状态。因此产生了其主要营业地与登记机关中所记载的地址不相一致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同样可以作为公司的住所。问题是对该主要营业地的认定标准目前法律上,包括相应的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实务中我们只有根据与营业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主要营业地,如:在当地的纳税凭证、办公房屋的租赁合同、对外宣传中的表述等,总之,能够反映出该公司在某处营业的长期性、稳定性。       

       需要提示的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而营业地可能有两个以上,在两个以上的营业地中,应该确定一个主要营业地,以便确定公司的住所。       

       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具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为诉讼管辖地的根据;在公司注册地与主要营业地不相一致的情况下,存在二个法院均有权受理的情形;二是法律公告送达的法定场所。比如,在没有人进行应诉时的法律文件公告送达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强奸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

    未遂与中止的区别:未遂指由于 犯罪 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 犯罪 目的,属于未遂;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

  • 如何确定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

  •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事故认定直接关系到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因此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塘沽赵律师提供以下建议: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

  • 个体工商户以字号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1条均明确:

  • 法院要这9种证据,才能判定对方出轨

    一、要明确因出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

  • 汽车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牌号为的本田CRV小轿车(以下简称该车)买卖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