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少
时间:2012-09-20 15-40-2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5 次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

       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识别及防范

    众筹融资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之一,通常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开展某个创业项目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它主要涉及三方主体,即项目发起人、投资人和平台。 一、众筹融资的主要法律风险 1. 非法

  • 塘沽律师解决合同纠纷的途经

    如果合同出现异常情况,管理工作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从而发生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总体上来讲,解决合同纠纷的途经很多,诸如谈判协商、斡旋调解、仲裁、诉讼等。下面

  • 清算组申报债权时应注意哪些?

    1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经清算,公司财产扣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以及税

  • 分期履行案件的执行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的规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提起执行,可分为当事人申请和法院依职权移送两种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何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转让股权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关于违约金的计算问题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