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天津律师解释:发布诽谤信息网站也需担责
时间:2016-03-11 15-51-5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6 次
随着互联网发展,很多人遇上矛盾就喜欢将事件原委包括对方信息甚至照片放上网络,虽然能引起不少市民的共鸣,但这样的行为也已经形成了侵权。那么在追究传上网络者的责任时,相应的网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市民李女士打算将某网站诉诸法律,而原因是有人在
        随着互联网发展,很多人遇上矛盾就喜欢将事件原委包括对方信息甚至照片放上网络,虽然能引起不少市民的共鸣,但这样的行为也已经形成了侵权。那么在追究传上网络者的责任时,相应的网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市民李女士打算将某网站诉诸法律,而原因是有人在网站上发布谣言诋毁她,给李女士生活名誉带来影响。
 
  李女士上月与单位同岗位竞争者赵某由于工作问题发生了争执,几天后李女士从单位其他同事那里听到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传言,都说自己和单位另一位已婚男士有染,谣言十分难听。随后,李女士在自己平时经常上的一个网站上发现有一个帖子,内容指名道姓地指出李女士和有妇之夫唐某某有不正当关系,李女士一看自己的姓名以及手机号码、家庭地址都被详细登出来了。愤怒的李女士根据发帖人的名字和注册号,推断发帖人就是赵某,而且这个网站是她们以前合作时经常上的网站。李女士找到赵某理论,但是对方矢口否认,她找到网站要求删除帖子,但是网站只删除了李女士的名字,其他内容却保留了。李女士认为网站作为有传播作用的群体,发布信息时不经过滤就直接发布个人信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存在侮辱、诽谤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内容的应该立即停止传输,并且禁止发布。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该网站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记者田敏)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

  • 开发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协助公司编制、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 ◇审查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接受公司委托发表声明、出具 律师函 、法律意见书等; ◇修改、审查公司对外业务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

  • 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犯 强迫他人吸毒罪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 毒品 的,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的情节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

  • 被撞驾驶员倒赔摩托车

    为接听手机,小客车驾驶员突然减速,跟在后面的摩托车一下子撞了上去。3月19日,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

  • 没有发票消费者怎样要求赔偿

    没有发票消费者怎样要求赔偿? 答: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过发票,在其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就比较困难。一些经营者也往往以没有购物凭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消费者在遇到

  • 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的区别

    1、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 现有规则更看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无硬性要求。实际操作中,为完善改制,经审计的净资产至少应达到500万元。2、挂牌条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