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离婚分房产 都有嘛说法?
时间:2016-03-11 16-20-5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2 次
近日,网上一则银行奇葩房贷政策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一家银行称,夫妻离婚后仍可以一起供房。这个消息让市民惊诧不已,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配?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与大家一起探讨。 案例一 市民小
  近日,网上一则“银行奇葩房贷政策”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一家银行称,夫妻离婚后仍可以一起供房。这个消息让市民惊诧不已,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配?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与大家一起探讨。
  案例一
  市民小梅与丈夫小林是大学同学,两人毕业后来到了同一个城市工作,由于双方家庭经济能力都有限,所以两人结婚时并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居住。
  婚后两年宝宝出生,两人才共同贷款买房。但是好景不长,随着孩子长大上学,为了孩子学习的事情夫妻俩经常发生矛盾。不久后俩人决定协议离婚,但是离婚时对于房子的分割产生了分歧。
  ◎ 疑问: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该案例中,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案例二
  市民杨先生与赵女士2010年通过朋友介绍相亲认识,恋爱一年后步入婚姻的殿堂。赵女士刚认识杨先生时就知道杨先生已经在家人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房,并且取得了房产证自己还房贷。婚后夫妻俩自然一起承担还款的义务,由于两人都是工薪阶层,所以每月几千元的房贷都是由杨先生与赵女士共同承担。2014年二人由于感情出现问题,杨先生提出离婚,赵女士也同意离婚。杨女士认为,虽然房子是杨先生婚前由父母购买,但自己一直承担还款的责任,所以应该按照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 疑问: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例三
  市民何先生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支付了一部分的房款,由于办理过户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等问题耽误了时间,何先生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在这期间何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小玲,经过几个月的恋爱俩人就闪婚了,婚后何先生才拿到房产证。由于闪婚,两人相互了解不多,婚后矛盾不断,一年不到就闹起了离婚。小玲认为,房产证是婚后才取得的,自己也承担了还贷责任,所以分割方式不应该按照婚前房产处理。
  ◎ 疑问:一方婚前付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属于谁?
  律师解答:登记属于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钱款不是婚后取得,也就是说,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支付款项,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所以说,这种情况的房产仍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新三板挂牌规则的十大误读及注意事项

    【导读】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了公司新三板挂牌要符合的6大条件: 1、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2年, 2、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公司股权清晰,

  • 完善的物流系统对于特许经营企业的重要意义

    2005年7月29日,上海的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中区的韩先生签订《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合同》,约定华联超市同意韩先生以华联超市或上海华联超市为悬挂招牌开设138号加盟连锁店,韩先生应向华联超市交纳保证金2万元,并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7日前按4500

  • 办理快递业务需谨慎

    随着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因快递物品丢失、损坏、短少等寄递纠纷日益增多。为此特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快递业务时要注意: 一是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快递运营商,交货之前最好查看

  • 与醉酒女发生关系,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

    一、基本案情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孟某、次某、索某、多某、拉某犯强奸罪,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孟某、索某、多某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拒绝、反抗、呼救,系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行为。被告人次某的辩护

  • 物业用房半租半用 业主能否提出异议?

    市民吴女士是某小区的业主,小区由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办公的地点在小区内部,是一栋两层的小楼。但是最近业主发现物业将该物业楼的一楼出租给一家经营棋牌室的业主,楼上则用作物业办公楼。这让吴女士以及其他业主心生不满,吴女士认为在小区内开棋牌

  • 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处理

    按 套内建筑面积 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