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租期未到 房主可单方解约?
时间:2016-03-11 16-54-0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24 次
近日,一则关于打扫出租屋,床底发现女尸新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大家在恐慌之余,也重拾对出租房屋以及租房的重视,当然租房过程中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以实例为大家解析。 值班律师:天津
  近日,一则关于“打扫出租屋,床底发现女尸”新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大家在恐慌之余,也重拾对出租房屋以及租房的重视,当然租房过程中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以实例为大家解析。
 
  值班律师: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
 
  值班热线:13802001907
 
  案例一
 
  租户擅自改房屋  房主可随时解约
 
  2012年,杨某租用赵某的一间门面房经营加工铝合金门窗,租期三年,同时又租用隔壁张某家一楼作生活区。在租赁期间,杨某为了出入生活区到店铺方便,未经赵某和张某同意,便在隔墙中间打通一道门,对此,张某并未提出异议。
 
  2014年6月的一天,赵某到店铺抄水电表,发现杨某在隔墙上打通一道门,赵某认为该墙壁是承重墙,杨某的行为改变了房屋结构,危害到房屋的安全,杨某违反合同约定(租赁合同中约定有:未经房东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条款),要求杨某恢复房屋原状,但杨某不予理睬。于是赵某提出起诉要求解除与杨某的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杨某却认为租赁合同未到期,不同意解除合同。
 
  律师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有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不仅如此,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在承租人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作为出租人同样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案例二
 
  租户送房主装修 如损毁应赔偿
 
  胡某将一处商铺租给周某开饭店。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租期2年,其中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同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结束后,周某为开饭店所进行的装修、添置的厨房用具,以及饭店经营期间的桌椅等物品无偿归出租人胡某所有。周某的饭店生意挺好,这中间周某曾拒绝过胡某加租金的要求。租期快到时,周某向胡某提出续约,并表示可增加租金。可胡某因为之前加租被拒,心里一直不满,不答应续租,表示要收回商铺自己经营。周某一怒之下把自己购买的桌椅、添置的厨具、空调等能带走的物品都带到了新租的店面,不能带走则就地进行了毁损。胡某认为周某违反了合同,要求周某赔偿损失。但周某认为,无偿给与就是赠与,赠与在交付前是可以反悔的。
 
  律师解析: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该合同合法有效。按协议约定,周某在租赁合同结束时应保证房屋完好,并将使用中的桌椅、厨具等物品留给胡某。这并不属于无偿赠与关系。如同原告给被告的3个月装修免租期,是双方依据房屋租赁协议产生的约定权利义务。上述权利义务并不违法,双方均应遵守,现在周某违反此约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应该返还带走的物品、赔偿毁损的损失及因修复导致店面无法出租或经营的损失。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

  • 在超市购物被人打伤,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还需要赔偿吗

    在超市购物被人打伤,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还需要赔偿吗?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

  • 男子亲吻醉酒女友舌头被咬断,女友被判赔44万

    小唐酒后亢奋耍酒疯,男友小王亲吻小唐,想安抚其情绪,没想到过程中被小唐咬断舌头,造成八级伤残。 4月24日,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并判决小唐赔偿小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4万

  • 法律尽职调查:不良资产查询工具一览(最新最全)

    一、企业主体相关信息查询 1、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gsxt.saic.gov.cn/ 2014年3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已经能查询全部范围内任一家企业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具体包括公司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类型、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地、营业期限

  • 天津塘沽法院 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92条至第96条、第9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第31条、第32条、第98条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一、受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