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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司言语过激 被开除合理吗?
时间:2016-03-11 15-06-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5 次
■ 时报记者 田敏 报道 你在单位顶撞过上司吗?表达过不满吗?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给与肯定的答案。现在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工作选择范围的增广,劳动者在工作中越来越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提出不满。那么顶撞上司或者言辞过激后,单位
  ■ 时报记者 田敏 报道
  “你在单位顶撞过上司吗?表达过不满吗?”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给与肯定的答案。现在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工作选择范围的增广,劳动者在工作中越来越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提出不满。那么顶撞上司或者言辞过激后,单位是否有权给与处罚或者开除呢?今天的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为大家解析。
 
  案例一
 
  与上司争执言语过激被开除
 
  2011年,市民张某应聘到某科技公司工作,担任部门经理一职。入职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为2014年。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但在合同尚未终止时,张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在辞职申请未被批准的期间,张某被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他辞职前半年工资就被调整为4000元。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在争执中张某情急之下说出“谁降工资就弄死他”的言论,并说了好多脏话。
 
  虽然事后张某后悔不已,但公司对张某进行了开除处理。张某认为自己的辞职申请尚未被处理就被公司辞退,单位应该给与补偿,但单位认为张某对领导言辞过激,而且已经提出了辞职,所以单位开除不存在任何问题。
 
  律师解答: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科技公司和张某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由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后来单位单方降低工资数额存在过错,而双方的纠纷正是由于公司单方降低的工资引起。所以张某虽有过激言辞,但不存在过激行为和情形,其过激言辞不足以达到暴力威胁的程度。事后,张某也承认错误,对此应以批评教育为主。由于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科技公司以张某暴力威胁公司领导为由作出开除决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案例二
 
  辱骂领导被口头辞退
 
  何女士在一家大卖场担任营业员,不久前,部门经理希望她第二天与同事换一下班。可是第二天上班时,何女士才得知当天大多数同事都去聚餐了。何女士火冒三丈,部门聚餐竟然不通知她,经理还骗她与别人换班。何女士一怒之下请假去同事聚餐的饭店,指责经理为何要故意针对她。争吵中何女士用很难听的脏话骂了经理。第二天虽然何女士心生悔意,打算向经理道歉,但经理表示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由于她辱骂领导,单位给与其开除决定。但事后何女士并没有接到人事部门通知,至今她也没收到辞退命令,何女士一直在家休年假,那么她到底是否已经被开除了呢?
 
  律师解答:
 
  开除通知或是退工都应该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不能作数。因为这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而且部门经理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在没有接到授权和得到法人代表确认的情况下,不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有几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并公示;二是规章制度要有具体的规定;三是职工的行为要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可开除的程度,三者缺一不可。仅凭《员工手册》,单位以骂领导为由开除何女士并不合理,而且案例中经理要求何女士调班也没有给与充分理由,本身就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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