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子女抚养
抚养费如何给付
时间:2012-12-26 20-12-2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437 次
(一)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

(一)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三)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四)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抚养费,那么建议您及时与我们专业律师沟通,以保证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退伙后 合伙期间债务不能逃

    张某、李某和肖某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开店时向孟某借了10万元的债务,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该火锅店经营三年后,张某要求撤资退伙。经三人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了其中的3万元债务。张某退伙后,拒绝了孟某让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

  • 强奸未遂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 犯罪 ,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 犯罪 构成要件的行为。 2、 强奸 犯罪没有得逞,指 强奸 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

  • 民间借贷中介的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民间借贷中介的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呢?较为规范的运作流程: 1.登记资金来源(放款人):通过各种渠道,向具有投资理财意向的客户宣传民间借贷理财业务,吸引客户登记放款,

  • 抢夺罪与盗窃罪怎样区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抢夺 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 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

  • 购房陷阱一:小产权房 瞒天过海 只求您买

    在很多城市,很多市区周边的楼盘已然进入高价位区间,在面对百姓刚性但又低价位的购房需求时,一房难觅的心情便会出现。但是当购房者真正走入市区周边的一些在建项目去逛的时

  • 哪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