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子女抚养
违反计划生育怎么办
时间:2012-12-26 20-10-2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4 次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的特点

1.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

2.征收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3.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性质。

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1.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3.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务员的生活没你想的好

    有一段话是这么描述基层公务员: 中国大部分地区基层公务员最真实的生活处境就是, 用低微的工资维护清廉形象,用副科的梦想牵住你向往的神经, 你在房贷的生活压力和维稳的工作压力中,无暇过多思想,你挣扎在对体面生活的向往中,更挣扎于理想与现实的脆弱

  • 开发商住宅保修期主要保修什么,期限多长

    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 住宅保修期 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

  • 那些遗嘱是无效的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

  • 如何识别“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司法认定 赵某某诉某某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要旨 现行的违法解除救济制度主要有恢复劳动关系及支付赔偿金,但劳动者往往主张恢复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则认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法院对此认定标准不一

  • 预防“客户反悔”的销售话术!

    多谢和恭喜 顾客购买产品之后,永远不要忘记和客户说你的选择太明智了!类似的话,同时要感谢对方对你的信任。 转向受惠的对象 顾客如果是为其他人购买的产品一定要把赞美转向受惠的对象,这样顾客很难反悔。我们要学会把物品和感情挂起来。 例一:男士为女

  • 人社部:关于“过劳死”是否纳入工伤的答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524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7〕14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防止过劳死的建议收悉,经商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由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