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离婚
老公成为植物人妻子在未变更监护人前不能离婚
时间:2012-12-15 21-53-0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9 次
周强和江红曾是大学同班同学,经过共同奋斗,他们二人开办了工厂,买了房、置了车,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夫妻感情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加深厚。周强在一次出差时遭遇车祸。虽然

       周强和江红曾是大学同班同学,经过共同奋斗,他们二人开办了工厂,买了房、置了车,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夫妻感情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加深厚。周强在一次出差时遭遇车祸。虽然经过抢救,但周强仍然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江红认为自己为抢救和治疗丈夫,已经倾尽了家庭所有财产,且精神上也承担了极大的压力,于是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离婚。法院认为,周强已经进入“植物人状态”,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江红要求与周强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支持。法院同时支持了她自愿抚养儿子和承担日后医疗费的要求。接到判决后,周强由亲属代理提出上诉。他们认为,江红请求离婚但提出仍扶养上诉人,实际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并逃避法定的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义务,还有分割财产的嫌疑。于是,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律师点评
        由于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在对一些重伤病人的医治中越来越多地出现“植物人”的情形,这些人病情严重,苏醒的可能性偎小,平时的生活都需要家人的照顾,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因此,植物人的婚姻问题也越来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案中,周强因为不幸的事故成了“植物人”。一审法院准予双方离婚的原因是认为周强成为植物人之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该可以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江红已经尽了相应的义务,而且承诺支付周强的医疗费用,承担抚养儿子的义务。她起诉离婚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从法律上看完全符合规定。
       但二审法院认为,一方成为植物人,另一方是有扶养义务的,不能因此通过离婚来逃避扶养义务,所以,二审法院认为植物人状态并不当然代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相反,健康的一方应该在此时尽力照顾对方,而不能就此解除婚姻关系来免除自己的扶养义务。如果判决二人离婚,等于赞同健康的一方“扔包袱”,把扶养丈夫的义务丢给他人,这是不合法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其他有资格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没有变更监护关系之前,不能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婚妪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因此,在没有变更监护人之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不能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司破产清算有哪些流程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

  • 天津成为我国最早登记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城市

    目前天津已成为我国最早登记注册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城市,第一家内资保理公司、外资保理公司,以及第一批国际保理商协会中国会员均出自天津。 截至2011年年末,天津共有20家保理

  •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妻子发现丈夫有出轨的种种迹象,决定起诉结束婚姻。丈夫一再否认,不同意离婚。这该怎么办?法庭近日审理的一桩离婚纠纷中,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认定男方出轨的关键证据之一。在证据面前,丈夫最终承认其真实性。 随着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不少当事人都会提交

  •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

    市民贾某1963年5月出生,于2006年11月到某仓储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在这期间,仓储公司没有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11月,她以仓储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 男女朋友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了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栋 门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经双方协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