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必然要调解吗
时间:2012-12-22 15-36-1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54 次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经过法院的调解,一般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无过错方是否要调查婚外情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比例在逐年上升。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过错方往往掌握不了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往往耗尽心机去调

  • 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 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 抢劫 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

  • 企业和企业家面临的10类法律风险

    一、不知道自己公司的性质跟自己的个人财产有什么关系 。 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要对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会追索到自己的个人财产。 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

  • 如何通知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审查案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依法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告知被害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

  • 职场性骚扰案胜诉的经验和建议

    我们总结出企业胜诉的主要经验,同时也是给用人单位的建议如下: 1、 态度慎重,反应及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企业一旦收到涉及性骚扰的举报,要及时围绕事件进行细致的走访调查,要高度重视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包括 直接证据:受害人陈述包括微信

  • 退伙后 合伙期间债务不能逃

    张某、李某和肖某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开店时向孟某借了10万元的债务,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该火锅店经营三年后,张某要求撤资退伙。经三人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了其中的3万元债务。张某退伙后,拒绝了孟某让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