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理赔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理赔
时间:2012-10-07 15-30-1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3 次
天津开发区交通事故律师 13802001907 众多投保人认为只要投保了交强险,均可获得保险赔偿的错误观念。事实上,国务院《条例》第22条所规定的交强险是存在四种法定免责情形的。 [基

 天津开发区交通事故律师 13802001907

众多投保人认为“只要投保了交强险,均可获得保险赔偿”的错误观念。事实上,国务院《条例》第22条所规定的交强险是存在四种法定免责情形的。

  [基本案情]

  2007年9月17日,被告许某无证驾驶赣A桑塔纳小轿车在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南昌县向塘镇路段时,正遇原告雷某驾驶电动车从对面驶来,因何某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当,致两车碰撞,造成原告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南昌县交警大队认定: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协商不成,受害人雷某将何某及肇事车辆赣A交强险承保公司一并诉至南昌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计币26001.92元。

  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6万元。

  [法院判决]

  “因对被告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损害,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点评]

如何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22条,本案一审法院直接适用《条例》第22条之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免责,该判决结果无疑是正确的

【权威释解】: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产险部、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明确释义:《条例》第22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责任的有关规定。该《条例释义》就“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作如下解释:“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车者、乘客和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都有较大威胁,因此,驾驶机动车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是对驾驶人最基本的要求。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况下上道路行驶是对人对己极不负责的行为,应由驾驶人本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赵治国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咨询电话:13802001907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丈夫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要求赔偿

    丈夫小锋与妻子小云共同在上海经营一家小餐馆,日子过得还算富裕。但后来,小锋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经多次劝说,小锋都不听劝说。后小锋因为对外欠债太多,偷偷地将两人的房屋

  • 取保候审到期后司法机关会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 即将到期的, 执行 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 取保候审 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 执行 机关。执行机关

  • 骗购外汇罪的处罚

    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骗购外

  •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主体: (1)刑事被告人(自然

  • 天津各区公安派出所名录

    天津港一号路派出所 25701161 塘沽新港六米 天津港中港派出所 25701162 塘沽新港二号路第二港埠公司 天津港河港派出所 25701163 塘沽水线路2号 天津港东港派出所 25701165 塘沽新港三突堤 天

  • 藏族学生畅游滨海 感受新区发展速度

    本周五,在天津耀华滨海学校就读一年半的玉树藏族学生们就要踏上他们的回家之路。昨日,学生们作为天津中国国际旅行社空港工业游项目正式运营的首批客人,参观了空客A320总装生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