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赔偿
天津关于具有多重劳动关系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
时间:2012-03-15 19-55-4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7 次
滨海新区劳动争议咨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工伤

     滨海新区劳动争议咨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工伤保险经办实际,现就具有多重劳动关系在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解释以下几点问题:

  如何定义“具有多重劳动关系人员”?

  凡已与原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又与新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订立劳动协议的在职职工(含下岗人员、内退人员),简称“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可由新单位同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应自参保之日核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单位负责办理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职工登记及待遇申报手续,分中心按现行工伤保险政策审核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具有“多重劳动关系职工”特殊标识的人员,只限于缴纳工伤保险。当多重劳动关系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新单位参保缴费时,应在新单位办理“多重劳动关系职工”特殊标识的人员中断缴费手续后,再办理原单位人员转入参保手续,按规定核定其参保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滨海新区劳动争议咨询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

  •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

  • 滨海新区区委党校正式开工动建(何立峰出席)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党校正式开工动建。区委书记何立峰出席。区委副书记、区长宗国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家星,区政协主席张同庆,区委副书记、塘沽工委书记吕福春,区委

  •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房屋保修期怎么算?

    房屋的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期限从何时算起?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更不用说搞清楚 承建商承诺给开发商的保修期 和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保修期 有什么区别,很多时候购房人会被搞得

  • 塘沽律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6号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第1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