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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时间:2015-02-01 18-30-3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8 次
借条与欠条只有一字这差,但在法律的效力上有很大差别,到底借条与欠条有那些区别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
借条与欠条只有一字这差,但在法律的效力上有很大差别,到底借条与欠条有那些区别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 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

借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有关借条、欠条的不同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有些本来该打借条的情况因为当初借款人没有打借条在日后补的时候打成了欠条,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都不注意这一字之别,都以为反正就是差一个 字,意思还是一样的都是一个证明,其实不然。人们(包括司法工作者)对借条、欠条的某些方面理解上常常有困惑,在此稍作分析,供大家参考。
首先,先讲一下借条、欠条的相互关系。
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于 欠条。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这也是为什么人民把借条与欠条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
其次,讲一下借条与欠条的不同之处。
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小概念。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举个例子就可以很容易的搞明白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些事实是欠款的诉讼请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
这种事实的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者简介否认的意思表示 时,这时单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欠款)。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要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 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要重的多。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 实所形成的,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 本身往往较易于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 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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