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清欠
如何使企业之间的借贷合法化
时间:2015-02-03 11-32-1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3 次
导语:法律对企业间借贷是禁止的,但是并不意味着企业之间就没有合法的融资方式。以下就是一些能够使企业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同时达到企业间融资的目的的途径: 一、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
  导语:法律对企业间借贷是禁止的,但是并不意味着企业之间就没有合法的融资方式。以下就是一些能够使企业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同时达到企业间融资的目的的途径:
  一、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完全承担的贷款。
  形象的说,就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间加了一个银行,形成了A公司→银行→B公司的一个贷款流程,这样就合法了。
  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如A公司现在拥有对B公司的债权200万元,但是这笔钱要在3各月后B公司才能支付。但是因为A公司急着扩大生产急需这200万元,这时可以用债权转让的方式,由C公司受让A公司的债权,转让对价为200万元及利息。这样和C公司直接借钱给A公司100万元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因为是债权转让,所以是合法的。
  三、信托贷款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根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的目的。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
  四、自然人替身模式
  由于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所以出借方可以先将资金借给个人(通常为借入资金方的大股东或者可信赖的第三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该企业则为该个人向资金出借方的企业提供连带保证,或者再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担保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不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这是一个程序上的要求。
  五、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
  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是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模式。拟出借资金方实际并不借出自己,而是将自己存入银行取得存单,并以该存单为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作质押担保。
  以存款做担保,其安全度很高,而且银行业可以获得利息,企业可以从银行实际获得贷款资金。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则将在质押存单账户中直接划扣还款。担保方则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该种模式下存单质押担保人不能按借贷关系收取利息,但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担保费。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借车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借车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因为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你考虑过吗? 看最高法院咋说: 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

  • 商品房代理销售和包销

    一、商品房的代理销售 1、代理机构的资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代理销售委托合

  • 一文全懂:仅有借(欠)条的复印件能打赢官司吗?

    在实践中,当发生借款纠纷时,不少人都会拿出借条来佐证自己主张的欠款事实,但 有些人由于借条原件丢失、损毁等,所以只能勉强提供借条复印件。 那么,在借款纠纷中,借条复印件能否作为有效证据呢?也就是说,借条复印件能做证据使用打赢官司吗? ▌ 案件回

  • 录音取证 如何操作才合法?

    众所周知,发生纠纷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当事人的主张,很多人往往由于大意或者缺乏法律知识忽略了保存书面的证据材料。这时很多人都会想到利用电话录音,那么电话录音有何要求,是不是所有的电话录音法庭都会采纳呢?今天的值班热线,天

  •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有如下安排: 1、首先由企业提出拟定的规章制度的方案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2、然后就上述方案和

  • 二手房房屋买卖中,哪些“跳单”行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跳单在居间服务行业可谓是司空见惯,居间服务业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提供的格式版本合同均有禁止跳单条款,否则客户应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金往往等同于完成居间服务的佣金。那么这些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哪些跳单行为被依法予以认可,而不用支付违约金呢?请看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