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时间:2015-05-16 18-50-2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93 次
解除和终止 条件 期限 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 单位提出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 无要求 需支付 员工提出 无要求 不需支付 单位解除的情形 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随时 无需支

 

解除和终止

条件

期限

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

单位提出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

无要求

需支付

员工提出

无要求

不需支付

单位解除的情形

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随时

无需支付

严重违纪

随时

无需支付

造成重大损害

随时

无需支付

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随时

无需支付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随时

无需支付

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时

无需支付

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裁员解除

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裁员

需支付

员工解除的情形

提前30天通知解除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劳动者都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天通知

无需支付

提前3天通知解除

在试用期内

提前3天通知

无需支付

随时通知解除

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随时通知

需支付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随时通知

需支付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无需通知立即解除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需支付

违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

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需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

需支付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需支付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无需支付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需支付

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无需支付

单位被宣告破产

需支付

------分隔线----------------------------
推荐内容
  • 天津开发区律师 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审理完毕之前,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在财产保全的数量中占大多数。另一类是诉前

  • 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

    200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8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2日起施行。)法释〔2004〕17号 近来,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案件的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

  • 治安处罚中“一夜情”与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认定

    治安处罚中一夜情与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认定 朱某诉某区公安分局不服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8月7日20时30分许,朱某在某区瞰都嘉园2号楼某房间内与某外国籍女子 发生性关系 ,并 付给女方人民币1500元 ,后被某区公安分局民警查获。嗣后某区公安

  • 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经济补偿获支持

    周某2009年8月进入某电子公司工作,担任车床操作工,月薪2500元。2010年10月25日凌晨,周某轮值夜班,和往常一样,她打开电脑开始制作报表,而同事王某想要用周某的笔记本电脑看电

  • 管制如何执行

    管制是对 犯罪 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 执行 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 犯罪 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 执行 通知书送到犯罪分

  • 住房抵赔款当法院执行遭遇两难

    据了解,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陈某均为残疾人。因为一次打架,陈某打伤了李某的眼睛,根据市中级法院在去年2月21日所作的终审判决,陈某应向李某赔偿47598元。应李某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