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日期:2014.03.30点击:87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

  • 天津市塘沽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2014.03.30点击:218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

  • 赠与财产已能否撤销 日期:2014.03.30点击:151

    吴老伯的妻子过世得早,他和儿子两个人一起生活。后来,儿子结婚了,吴老伯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儿子和儿媳和吴老伯相处得不错,所以吴老伯就将其所有的一套产权房赠与给了儿...

  • 放弃继承就可不尽赡养义务吗 日期:2014.03.30点击:205

    问:我中年丧妻,含辛茹苦把一双儿女拉扯大,如今儿女均已成家。不久前,我因病无钱上医院,就向儿子要钱治病,儿子只给了150元。由于钱不够,我又去找女儿,女儿说:你的房子...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日期:2014.03.30点击:214

    声明人:XXX,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XXXXXXX 被 继承人 XXX于一九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XXXXXX(如:位于天津滨海新区XXX号房...

  • 遗嘱如何书写 日期:2014.03.30点击:83

    遗嘱 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 *。 我拥有座落于天津滨海新区* *花园* *栋* *号(房产证号:房地字第* *号)的房产,上述房产本人占有100%的产权。 现因本人为防...

  • 子女依法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否交税 日期:2012.12.15点击:190

    那么,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继承房产涉及的税收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张某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两套房产,张某父母立有遗嘱,其中一套房产由张某继承,另一套...

  •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日期:2012.10.07点击:210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

  • 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日期:2012.10.07点击:225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订约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按照协议,公民享有受扶养的权利,负有...

  • 继承权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日期:2012.09.25点击:201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取得被继承人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继承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

推荐内容
  •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如何管理

    1、规范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作为从事资金融通的企业,具有政策性强、风险度高、影响面广的特点,应对其设定区别于一般中介机构的成立条件。 首

  • 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风险?

    很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即使孩子未成年,也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那么怎么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呢?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风险? 1 把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有什么好处呢? 把房产登记在子女有以下好处: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

  • 罚金应当如何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人有可以 执行 的 财产 ,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

  • 滨海新区律师在线咨询 社保缴纳比例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 :单

  • 工伤保险基本法律知识解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

  • 夫妻之间发生的侵害人身权利刑事案件中,被害

    对于夫妻之间发生的侵害人身权利犯罪,可允许被害方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此类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限于附带赔偿物质损失的民事诉讼,不宜扩大审理其他民事诉讼。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