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追偿的规定
时间:2013-03-13 21-00-1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5 次
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中

         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依照前款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该条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 如果产品存在瑕疵,需要修理、更换、退货的,或者是需要赔偿损失的,应当确定谁是该产品的销出者或者称该产品的销售者,确定的销售者是谁,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凡不属于销售人责任的部分,应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先行给予赔偿,而后向生产者、供货人追偿;

  二、 销售者代为先行赔偿的行为是一种代位赔偿行为,是销售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应当承担责任的生产者、供货人承担了质量责任——为瑕疵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这种代位赔偿行为,是我国民事法律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先行赔偿人都有事后的追偿权,以确保自身利益的不受损失;

  三、 销售者的追偿是针对生产者、供货人行使的维权行为。销售者代生产者、供货人先行向消费者进行了赔偿,并不是责任和权利的消失,只能是责任和权利的转移,这是因为:

  1、 责任本来是应当由生产者、供货人承担的,销售者只是代其先行赔偿,生产者、供货人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销售者代为赔偿后,取得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权利,换言之,是代替消费者向生产昨、供货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3、 生产者、供货人向销售者提供产品,因此而产生了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要求质量责任赔偿,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对销售者合法权益的保证。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当事人逃逸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常发生有当事人在事发后逃逸的情形,那么,逃逸行为对当事人有什么法律上的影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

  • 塘沽律师咨询 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

  • 实物与发票型号不符 消费者可否索赔偿?

    2015年11月份,市民严女士在某超市花费598元购买了一台品牌微波炉,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将在一周内通知消费者取货。一周以后,严女士并没有收到商家的取货通知,经过询问,对方表示货还没收到,还要继续等待。 几天后严女士提货后发现,商家提供的微波炉与发票

  • 离婚中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

  •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看对方营业执照,审核对方是否则具备签约的资格。建议去工商局调取对方的工商企业档案,对其企业的设立、发展做以了解。 天津开发区合同律师咨询 二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新兴路66号 电话: ◇值班室27835100 ◇交换台27835566 ◇交换台27835567 ◇办公室27835000 ◇执行庭(查案)27831244 ◇投诉中心27835120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