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罪的区别
时间:2013-06-29 11-49-1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79 次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 毒品 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 毒品 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以外的毒品,其含量已达到了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的定罪数量标准。对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的界限

  行为人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即以该罪论处,而不应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犯罪分子拒不供认,又无证据认定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任何一种罪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数量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只能按违法处理。然而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只要有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毒品数量达到较大。

  (三)本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界限

  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抢夺、抢劫他人财物时附带获取毒品的,如果在来不及清理赃物或不知犯罪所得中有毒品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明知获取的赃物中有毒品而非法持有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事先明知他人有毒品,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行为得手后又非法持有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总之,根据其法律特征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新区建设者的滨海新生活(图)

    由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承建的天津高银中央商务区(117大厦)是目前本市最高的在建大楼。目前,工地上已有近千名农民工入驻作业,项目高峰时则要达到8000人。本报记者深入该项目现场

  • 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义务 法院判决支付保险金

    学生在投保学生安全保险后不幸遭遇车祸,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2301.75元。 2004年,

  • 塘沽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

  • 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导读: 现如今,在城市买房落户已经是常态化行为。拥有城市的农村年轻人在城市居住落户的比比皆是,而相反农村房屋则大量闲置下来。这些闲置的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则逐渐显现出来。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 土地流转方式

    主要形式有代耕代种,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

  •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 国信发〔2016〕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是指各级信访工作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