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可以作为立案标准
时间:2014-04-03 15-42-0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5 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再则,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可见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罪上,有一个“度”的规定,只有超过了这个度,才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法律对其的要求比一般群众要严。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塘沽法律咨询 商业保理公司与银行合作探讨

    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在保理业务上并不存在激烈的冲突。因为保理业务的开展有其自身特点: 1 、风控机制严格: 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存在不同的操作手法,银行主要集中

  •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犯 强奸 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 塘沽律师咨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天津塘沽律师咨询 合同在签订前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诸如市场分额、销售情况、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等相关的数据分析,合同他方的资信状况等等,

  • 非法持有毒品的量刑标准

    刑罚: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毒品 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

  • 楼盘楼宇内电梯口广告投放协议书

    甲方: 乙方:天津滨海 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广告投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甲方之

  •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