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4-04-04 10-19-4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0 次
刑事 诉讼 中的 拘留 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 刑事 拘留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劳动试用期辞职辞退劳动者赔偿劳动法问题

    劳动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了互相了解和考察依法约定的特定时间段,在这一段时间段内,劳动法分别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的权利。今天就试用期

  • 车子停单位 丢失谁担责?

    王某平日驾驶电动车上下班,电动车停放在单位车棚内。前段时间,王某由于粗心,将电动车停放好后未给车辆上锁就离开了。由于未上锁,小偷将王某的电动车开走。之后,王某认为单位保安未尽到应尽的职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向单位索赔,但是单位负责

  • 试用期辞职服务期违约金问题

    在试用期正式上岗之前公司进行了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并签订了协议约定服务期,这个入职培训属于专项技术培训吗,签订的约定服务期协议是否生效?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是否需

  • 天津塘沽律师:试用期解雇员工要注意这6个操作要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很多童鞋以为试用期解雇很容易,殊不知这也是一个技术活,操作不慎就出问题。 从实务操作来看,试用期解雇一个员工和试用期后解雇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 法复[1996]2号 颁布日期:19960325 实施日期:1996032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