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公安提醒:群成员群内违法,群主也要担责!
时间:2016-06-07 14-54-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8 次
  联络朋友发微信,同一个圈子组个群,同一兴趣爱好再组个群,有事没事都在微信……不得不承认,微信群也是现代人社交生活的一部分了,谁的微信账号里没三五个群?那么,今天小编得给微信群主们提个醒了,如果您身为群主常常不在微信,不“尽责”,万一有人

  联络朋友发微信,同一个圈子组个群,同一兴趣爱好再组个群,有事没事都在微信……不得不承认,微信群也是现代人社交生活的一部分了,谁的微信账号里没三五个群?那么,今天小编得给微信群主们提个醒了,如果您身为群主常常不在微信,不“尽责”,万一有人在群里做了违法的事了,您可能就因为“失职”同罪被处罚了。

 

 

        #非常案件#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此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以上。据谢某称,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竟发展成这个微信群的主要传播内容。

 

  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经查,去年8月至10月,张某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作为群主,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指出: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

 

  答案就在于群主的监管职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

 

  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

 

       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专家点评

 

  “对于微信群主来说,是你把人圈起来,创造了传播分享信息的公共空间。在创建时,法律就已经要求群主有义务对群内信息进行监督。”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什么情况下群主责任可减免?

 

  “群主的责任主要是因为他建立了这个群而产生的。群主在建群、运用群进行信息交流沟通时,就要对群里可能发生的违法信息传播有所预见。如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群主不能对群里的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等于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王四新说。

 

  “从法律上讲,这种分摊有不同的责任形式,不同的人是否违法也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群本身既有公共性也有私密性。微信群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对于在这样一个空间里发生的事情,创建这个空间的人显然具有监管责任。群里的成员如果违法传播信息,其他的成员应相互监督,但是在群里面,其他成员和违法成员是平等关系,他们可以提建议,但是不能将违法成员踢出群。其他群成员的意见没有决定性影响,群主的意见才有决定性影响。”王四新说,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是挂钩的。当然,法律也给群主提供了减免责任或不承担责任的机会。在出现违法信息时,群主如果及时告诫、治理、清除违法信息,那么群主的责任肯定会减免。如果有了这些治理行为仍管不了,群主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或者向网络服务提供商举报。

 

         完善立法明确标准迫在眉睫

 

  在王四新看来,微信群组已经成为信息网络时代一种全新的社会组织形式。

 

  不过,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目前国内立法似乎并未与这种新变化合拍。对此,有分析认为,如果不能从法律上界定聊天群组的性质,并进一步确定其运行规范,那么在处理相关案例时的法律条款援引不免让民众有所焦虑。

 

  “如果要出台规定,我认为应将群组成员、群主、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管责任作为着力点,使整个信息传播过程合乎法律规范。可以实行事前追责原则,现在有一些互联网方面的法律可以适用到群组里,但对于管理主要还是强调过程管理。”王四新说,网络群组的人数、信息量以及可以发布的渠道都非常便捷、畅通、自由,而网络传播以后形成的影响更大、更快、更直接,所以我们需要从立法上对信息传播过程的各个环节作出规范和要求。

 

  “目前相关部门对网络群组适用法律问题上的认识不尽统一,建议统一标准,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网络表达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价值。”郑宁说。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股东名册在隐名股东问题上的作用

    股东必须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出资人,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131条: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 股票的 ,应当置备

  • 遗嘱如何书写

    遗嘱 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 *。 我拥有座落于天津滨海新区* *花园* *栋* *号(房产证号:房地字第* *号)的房产,上述房产本人占有100%的产权。 现因本人为防

  • 卖旧房买新房中的法律风险

    在当前二手房交易中,出于以小换大、以远换近、为养老、上名校等等原因,改善性购房者越来越成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重要主体组成部分。但由于目前房价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大部分人在换房时必须出售原有房屋才能获得再次购房的资金,亦或受限购政策的影响,必须

  • 以子女名义购房 父母丧失处置权

    现在很多人出于种种原因的考虑会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作为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或者直接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但由于很多时候这些被登记的产权人由于未成年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中会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和纠纷。今天的值班热线天津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举证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季某于2007年2月19日受聘到被申请人某制品公司从事操作工,后转入食堂工作。2008年9月19日被申请人未说明理由将申请人辞退。申请人就赔偿金问题提出劳动争议

  • 拘禁方式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1、如果以非法拘禁干涉他人 婚姻 自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害人未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不宜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暴力干涉 婚姻 自由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当事人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