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时间:2012-12-09 11-50-1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2 次
2004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发[2004]2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

2004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发[2004]2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行政案件案由的确定和表述不尽一致,有些法院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规范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案件的特点,结合行政审判实践经验,现就有关行政案件案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人民法院试行:
    一、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
    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如公安行政管理,可细分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可以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管理范围,将“治安”、“消防”等作为第一构成要素用语。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或性质,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作为案由的第二个构成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拘留等,不以构成要素出现,而均以“行政处罚”代之。
    综合上述两个要素,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诉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处罚为例,案由应确定为:“治安行政处罚”。“治安”为公安行政管理范围之下具体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则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不用具体的处罚形式“拘留”进行表述。以海关作出没收走私物品的行为为例,其案由应确定为“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管理范围相对窄一些,无需再作分解,可直接以“海关”作为第一构成要素。
    (二)不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件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案为例,案由确定为“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中要求履行的是何种职责,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可以具体区分为“诉XX(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诉XX(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诉XX(房屋管理机关等)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等。
    (三)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行政赔偿类案件分为两种情况,即一并提起行政赔偿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对于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及行政赔偿”一语即可。如“工商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等。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以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致人伤亡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为例,如“税务行政赔偿”等。
    二、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
    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三、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
    当出现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时,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案件,就很难确定管理范围,也很难确定其行政行为的种类,这时,可以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等作为案由。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在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时,案由可通过概括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方式来确定。
    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该通知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注意总结并及时报告我院。
    2004年1月14日

    附:行政管理范围
    1.公安行政管理
    (1)治安管理(治安)
    (2)消防管理(消防)
    (3)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4)其他(公安)
    2.资源行政管理
    (1)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2)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3)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4)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地矿)
    (5)能源行政管理(能源管理)
    (6)其他(资源)
    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1)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2)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3)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
    (4)其他(城建)
    4.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计划生育)
    5.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6.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7.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
    (1)质量监督行政管理(质量监督)
    (2)质量检验行政管理(质量检验)
    (3)检疫行政管理(检疫)
    (4)其他(质量监督)
    8.卫生行政管理(卫生)
    9.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10.农业行政管理(农业)
    (1)渔业行政管理(渔业)
    (2)畜牧行政管理(畜牧)
    (3)其他(农业)
    11.物价行政管理(物价)
    12.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13.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1)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2)铁路行政管理(铁路)
    (3)航空行政管理(航空)
    (4)其他(交通)
    14.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
    15.邮政行政管理(邮政)
    16.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17.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新闻、出版)
    18.税务行政管理(税务)
    19.金融行政管理(金融)
    20.外汇行政管理(外汇)
    21.海关行政管理(海关)
    22.财政行政管理(财政)
    2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24.审计行政管理(审计)
    25.经贸行政管理(内贸、外贸)
    26.水利行政管理(水利)
    27.旅游行政管理(旅游)
    28.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烟草专卖)
    29.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
    30.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31.教育行政管理(教育)
    32.文化行政管理(文化)
    33.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广电)
    34.统计行政管理(统计)
    35.电力行政管理(电力)
    36.国有资产行政管理(国资)
    37.外资行政管理(外资管理)
    38.盐业行政管理(盐业)
    39.体育行政管理(体育)
    40.行政监察(监察)
    41.乡政府
    42.其他行政管理

    附:行政行为种类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
    3.行政裁决
    4.行政确认
    5.行政登记
    6.行政许可
    7.行政批准
    8.行政命令
    9.行政复议
    10.行政撤销
    11.行政检查
    12.行政合同
    13.行政奖励
    14.行政补偿
    15.行政执行
    16.行政受理
    17.行政给付
    18.行政征用
    19.行政征购
    20.行政征收
    21.行政划拨
    22.行政规划
    23.行政救助
    24.行政协助
    25.行政允诺
    26.行政监督
    27.其他行政行为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订立反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

    设立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是担保公司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反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反担保,在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对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在反担保关系中,受益人是担保人,反担保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对担保

  • 对持有毒品罪“主观上明知”的认定

    毒品 犯罪中,判断被告人对涉案 毒品 是否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而应当依据被告人实施 毒品 犯罪行为的过程、方式、 毒品 被查获时的情形等证据,结合被告人的年龄、阅历、

  • 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

    1、借条: 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2、欠条 : 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

  • 滨海新区律师在线咨询 建筑面积分类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 结构面积=使用面积 辅助面积 结构面积 (1)、 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 使

  • 天津塘沽律师事务所 财产保全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结合司法实践来看,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

  • 律师告诉你怎么审查合同

    合同审查是律师最常做的工作,但是在工作中,律师发现很多自以为拟定很完善的合同,都存在重大纰漏,甚至一些内容是直接从其他类型的合同中嫁接内容,导致经营业务不适用的情形。为防止出现类似情况,律师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出审查合同的基本要点。 第一步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