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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学区房 如何避纠纷?
时间:2016-03-11 15-29-2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1 次
随着开学季的临近,学区房再次成为热门话题。本市的学区房是根据每年中小学学校划片而定的,且落户需3年以上才可按照学区划片入学。如此政策下还是有数以万计的家长为了孩子入学千方百计地购买学区房,甚至是高价购买。那么,购买学区房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问
  随着开学季的临近,学区房再次成为热门话题。本市的学区房是根据每年中小学学校划片而定的,且落户需3年以上才可按照学区划片入学。如此政策下还是有数以万计的家长为了孩子入学千方百计地购买学区房,甚至是高价购买。那么,购买学区房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市民该注意什么呢?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带来实例为大家解析。
 
  案例一
 
  2009年,李女士在售楼广告中看到某楼盘宣称该公司与某重点小学有合作协议,凡在该小区买的业主可以享受免费班车接送孩子上学。李女士考虑到自己的小孩可以上重点小学而且上学方便,便购买了一套。在入住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发现,该小区并没有接送孩子上学的免费班车。开发商称,由于小区楼盘销售后入住率并不高,孩子不多,开班车物业管理成本过高,以后孩子多了就开。结果,开发商以此为借口一拖再拖。李女士购买该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她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开发商同意为李女士退房。
 
  律师解答:此类案件中,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看中“学区房”的心理,在预售时“承诺”优质服务。而实际上,这些承诺在预售时已设下圈套,可谓欺诈方式多种多样。因此购房者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李女士当初决定购房是考虑孩子上学方便且有免费班车,而且开发商售房时对消费者有承诺。购房后开发商却无法兑现承诺,李女士的初衷达不到,因此李女士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提醒
 
  购学区房者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1.将开发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合同是发生纠纷时重要的证据,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合同。
 
  2.去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了解户口迁入的相关政策,如户口不能迁入,则学区房无实质意义。
 
  3.考察学校是否可以通过缴纳一定赞助费就读,可以计算购房成本与缴纳赞助费的费用。
 
  4.考察就读学校除了对房产有要求之外,还是否有别的条件。
 
  案例二
 
  市民吴先生为了孩子能够上区域内比较好的学校,只能将原来的房子卖出在重点学校附近的居民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由于该房屋离重点学校只有一街之隔,吴先生将这个房屋被作为首选。看房时,吴先生与房主一再确认该小区的划片学校是否为该所重点学校时,房东拍着胸脯表示了肯定。随后吴先生购房签合同搬家入住,但是当吴先生向学校咨询时却傻了眼,虽然该小区与学校一街之隔,但属于两个片区,小区的一半属于该重点学校片区,另一半则属于其他片区,而吴先生房屋所在的恰恰是另一个学校的片区。吴先生感觉受到欺骗,找到原房主讨要说法。
 
  律师解答:卖主明知自己的房屋不在名校招生区域,却隐瞒真相,买家受到蒙蔽才购买其房屋,明显具备合同欺诈构成要件。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即买家有权自知道被骗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撤销权,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吴先生就是类似情况。
 
  此外,市民还应该注意,有些学校改变以往的划区域招生做法,即政策变更,这种无法得到的该结果并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所造成。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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