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未必适用于所有人,有些人欠债后想方设法躲债,债主只好费尽心思追债,其中不乏有采取极端手段进行追债的情况。如果您存在债务纠纷,是否做到了合法追债?如何追债才合法呢?今天的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将与大家一起探讨。
案例
市民温先生最近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他表示自己经营一家机械厂,从事一些机械的加工,为了扩展业务,在公司成立之初温先生通过朋友向一家公司借了150万元资金,当时双方协商后决定将机械厂作为抵押物。后来温先生与对方因为还款的具体时间以及金额发生了纠纷,债权人上门追债,双方言语不和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债权人强行拉走了价值300万元的机器。温先生认为,虽然两人确实存在债务关系,但对方强行将机器拉走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温先生想通过本报咨询相关律师,他应该怎么办?
疑问1:本案中债权人因温先生抵押借款到期不还,便强行拉走机械厂机器的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的取得和行使,也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也就是说债权需要经过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再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本案债权人在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便强行拉走机器,其行为是违法的。
疑问2:债务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如何合法地进行债务追讨?
律师解答:借钱不还,在几经催讨后对方仍无还款意愿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要想到的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追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因此选择诉讼法院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需要去对方的户籍地或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有借款的凭证,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因此在借钱给他人时,需要对方出具借条,另外给钱时金额大的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
疑问3:债务人一直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在通过法院诉讼,经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文书的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起诉状等资料,如果有对方财产线索的可尽量提供以便法院及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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