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受工伤后勿轻易辞职
时间:2016-03-11 15-45-4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5 次
近日,一则深圳36岁IT男加班后回到酒店猝死在马桶上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事一出,不少人也提出疑问,像这样的过劳死是由于工作,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呢?其实工伤的认定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该如何界定,工伤后该如何维护权益?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
  近日,一则“深圳36岁IT男加班后回到酒店猝死在马桶上”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事一出,不少人也提出疑问,像这样的“过劳死”是由于工作,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呢?其实工伤的认定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该如何界定,工伤后该如何维护权益?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以实例进行解析。
 
  1 受工伤后不辞职 不能享“停工留薪”?
 
  许先生2009年成为了一家车轮厂的装卸工,工资计件算,每月能拿四五千元。去年8月,在一次搬运车轮时,许先生的脚被砸伤。住院养伤期间,工厂负责了全部医药费,但并未发放工资、生活费等。去年11月,许先生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随后,工厂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下,他不适合再做装卸工,如果主动辞职,可以领到5个月的工资。如果不辞职,就领不到这笔钱。
 
  律师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工伤后,企业除了负责医疗费用之外,还应及时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全额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后,若未复工,企业还需支付员工每月的生活费,直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鉴定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许先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级,还具有劳动能力。如果他还在聘用期内,个人要坚持工作,企业必须为其安排工作。如果企业认为其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应为其安排其他岗位,工资参照该岗位工资。如果企业要辞退他,必须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许先生主动辞职,这笔钱企业就不用出了。因此,受工伤后,一般不主张职工主动辞职。
 
  2 企业没办工伤保险 照样赔偿工伤员工
 
  翁师傅是某外企公司的一名司机,2014年11月,在一次外出拉车过程中,他被小偷捅伤了腹部。警方认定翁师傅是见义勇为,工伤鉴定机构认定其受工伤。此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翁师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10个月。但因所在的客运公司一直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翁师傅一直得不到工伤补偿等待遇。最近,翁师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律师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翁师傅仍留在该公司上班,所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翁先生所就业的公司仍需支付给翁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和停工留薪期间10个月的工资。
 
  律师提醒
 
  为了防止工伤后享受不到工伤待遇,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若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厂牌、工资条、工作卡等。
 
  2.保留好票据。住院期间的医嘱处方、住院病历、治疗项目、病程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用药清单要注意保留,以备审查。垫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交通车票等,也要注意保留票据。
 
  3.注意申请时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若单位没有申请,那个人一定要在一年内,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另外,别忘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个人别主动辞职。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主动辞职和被辞退两种情况,待遇也有差别。若单位辞退个人,还应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建筑工人实名制 取消劳务资质,包工头、劳务公司将告别历史舞台

    日前,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明确 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

  • 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

  • 天津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一 仲裁案件受理费 1 1000元以下的部分 100元 2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5% 3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 4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3% 5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关于建筑工程的委托鉴定问题

    1、审判实践中应当掌握的三个原则: (1)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办理工程结算,签定工程结算书的,在审理中原则上以双方签定的工程结算书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一方对该工程结算书

  • 请细算:你家土地究竟值多少钱?

    这两年,土地大刀阔斧的改革,农村通过征地拆迁,使不少家庭成为了暴发户,不仅有了新房,也有了车。在农村一亩田能补偿十几万可以说是非常的高了,如果不是征收土地,那可以算一下你一年利用种植农作务才能收入多少,更何况现在的人都已外出打工,家里的地

  •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对象

    (1)签订虚假购销 合同 ,骗取货物。有的伪造证件、 合同 书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或其他部门的担保书,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汇票,盗窃单位空白支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