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代子还款”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16-03-11 19-23-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5 次
两年前,万某欠李某7万元,2014年李某到万某家催讨欠款,万某不在家,万某的父亲在家。经过协商,李某与万某父亲双方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万某父亲分三次归还万某欠李某的7万元,事后双方均未告知万某,也未取得万某的同意。 后由于万某父亲未按
 
   两年前,万某欠李某7万元,2014年李某到万某家催讨欠款,万某不在家,万某的父亲在家。经过协商,李某与万某父亲双方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万某父亲分三次归还万某欠李某的7万元,事后双方均未告知万某,也未取得万某的同意。  后由于万某父亲未按照协议还款,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就将万某和万某父亲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归还欠款。双方对万某父亲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万某父亲是否应当还款产生了分歧。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万某父亲与李某的还款协议有效,但是可以撤销,且万某父亲在撤销后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理由如下:万某父亲自愿替万某还款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对万某的赠与行为。实际上债务人万某未必愿意接受这种第三人的赠与。既然万某父亲与李某签订的协议属于无偿法律行为,那么其效力也应该参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债务人事后反对第三人加入债务时,也应允许第三人撤销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加入行为。况且,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加入协议,可能造成债务人与第三人重复履行的情况出现。因此万某父亲也可以撤销其还款的义务。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诉称:本人2009年6月23日至2010年4月17日期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未按国家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申请人请求被申请

  • 亲友带领司法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规定:并非出于 犯罪 嫌疑人 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 犯罪 嫌疑人 的亲友,或

  • 初创公司如何做好股权架构?

    【导读】:很多公司都死在股权问题!这是最不该死的死法,就是因为股权问题,导致的团队分裂造成公司倒闭,先看几个惨痛的创业故事: A 公司 联合创业者 3 人,股份均分,共苦的时候,挽手拼搏,意气风发。熬了 4 年多,收入也不错了,行业里也小荷尖尖了,

  • 律师函在讨债中的使用

    企业和个人在遇到债务、合同纠纷时,可能都首先会想到法院起诉。但是先找到律师,请律师向对方发出 律师函 ,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达到事半功倍,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 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几种股权激励模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

  •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地址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 地址:南开区南马路188号(zip:300090)电话:27339288 下辖: 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