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老人再婚 遗产纠纷如何解?
时间:2016-03-11 15-09-5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5 次
随着现在离婚再婚现象的增多,再婚家庭因遗产引发的家庭纠纷也越来越多。尤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和子女对遗产的争夺常常让一家人反目成仇。一方面涉及到遗产的确定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到了尚不能物化的财产性收益。今天的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
  随着现在离婚再婚现象的增多,再婚家庭因遗产引发的家庭纠纷也越来越多。尤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和子女对遗产的争夺常常让一家人反目成仇。一方面涉及到遗产的确定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到了尚不能物化的财产性收益。今天的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为大家解析相关问题。
 
  值班律师: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赵治国
 
  值班电话:13802001907
 
  案例1
 
  父生前承租公房 去世后房屋归谁?
 
  市民吴某早年丧母,从小跟随父亲长大,吴某与父亲两人共同住在由吴某父亲单位分配的公房中。吴某父亲是承租人,父子两人的户籍都在承租的公房中。后来在吴某以及亲戚的鼓励下,吴某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杨阿姨,随后两人结婚,老两口就住在吴某父亲的公房内。本来一家人相处愉快,但是几年后吴某父亲由于身患癌症去世,没多久杨阿姨与吴某因为这间公房的归属问题产生了纠纷。
 
  律师说法:本案例中,吴某父亲单位分给他的房屋性质上属于承租的公房。吴某父亲作为承租人,他对公房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但公房并不能作为遗产处理,起诉分割公房的,法院原则上也不受理。
 
  承租的公房是一笔巨大的财产权利,如果产权单位同意转让,则这类公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是,如果产权单位不同意,那么无论是房管所管理的“直管公房”,还是单位管理的“自管公房”,都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在该公房不能转化为财产收益的情况下,是不能认定为吴某父亲的遗产的。像此类公房只能由承租人家庭成员继续居住或者将承租人变更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由于吴某以及父亲的户籍都在承租的公房中,所以一般情况下吴某可变更为承租人。
 
  案例2
 
  父用再婚前积蓄为儿买房 继母无权来分割
 
  小孙的父母在他上高中时就离婚了,小孙一直跟着父亲生活,为了小孙的学习,父亲一直没有再娶。直到小孙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并且找到女朋友后,父亲才提出想要再找一个老伴,小孙也表示了支持。
 
  大概半年后,小孙的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赵某,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就领证结婚了。由于小孙也到了适婚年龄,小孙的父亲决定给儿子买一套新房,首付就用自己的积蓄承担,贷款由小孙承担,房产登记在小孙名下。不过好景不长,2014年小孙父亲去世,继母赵某不仅要求分割小孙父亲原有房屋,还要求分割小孙名下的房屋,两人因此引起争执。
 
  律师说法:本案例中,小孙父亲帮儿子购买的新房子应属于小孙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小孙父亲的遗产。因为该房屋购房合同及按揭贷款、房产证均登记在小孙的名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套房屋是小孙个人所有的财产。虽然购房首付款是小孙父亲用个人积蓄支付的,但这些积蓄系小孙父亲再婚前积攒的,并不属于小孙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加上小孙父亲生前已经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小孙购房的,所以这应该属于小孙父亲对儿子的赠与。所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套新房子不属于小孙父亲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小孙父亲的遗产,依法应认定为小孙的个人财产,继母也就是赵某,无权主张分割。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司防范经营风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

  • 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

    回忆一次开庭的场景,很简单的一个案子,对方没有委托律师。 法官:被告,我们这个是简易程序,你需不需要补充证据,延长举证时间? 被告:我也不知道。 法官:你现在必须做个决定,如果需要我们就休庭,另选日期开庭。 被告: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法官:就是

  • 不要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在办理房产证时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

    现在很多家庭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都会把夫妻或其它作为共有人,或许你可能没有在意过,在行政审批中心房管窗口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我们填写一张申请表,其中有一栏是共有关系

  • 恋人分手 “准婚房” 如何处置?

    【导读】: 恋人最希望一起筹划未来的生活。很多恋人在结婚登记前都会一起购买准婚房,但不是每对恋人都能幸福地走进殿堂。那么分手了,一起购买的房屋该怎么处理呢? 恋人分手后,若无法对房屋的处理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房屋归

  • 如何获取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